201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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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乌审旗地方聘用人员职务工资问题 | ||
写信时间 | 信件类型 | 意见 | |
信件内容 | 现在乌审旗地方聘用人员大多数都已经成为各个单位的业务骨干,有的还担任着本单位的主任、所长等职务,同时也承担着更多更大的责任,建议给予这些人员职务工资补贴,更大的调动工作积极性 | ||
处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19-12-16 00:00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对于你提到的给予合同制聘用人员(原地方聘用人员)职务工资补贴,我旗人民政府2019年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议题中明确规定:从2019年1月起,上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地方聘用人员、在现有生活补贴基础上,以本人当年度月生活补贴标准为基数,每年增长20%(每年1月份调资一次),直至其月生活补贴收入累计达到当年新聘事业单位同级同类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水平90%,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之后生活补贴调整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同类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机制正常晋升。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缴纳。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