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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5615 分  类:;其它 发布机构:嘎鲁图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01日 名  称:嘎鲁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嘎鲁图镇2021年秋季义务植树造林方案》的通知 文  号:嘎政发〔2021〕20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嘎查村、社区,二级部门:   现将《嘎鲁图镇2021年秋季义务植树造林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嘎鲁图镇人民...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嘎鲁图镇2021年秋季义务植树造林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1

嘎查村、社区,二级部门:

现将《嘎鲁图镇2021年秋季义务植树造林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       

2021111       

 

 

嘎鲁图镇2021年秋季义务植树造林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发扬“北疆楷模”精神,为绿色乌审在新时代实现绿色崛起作出新的贡献。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定不移推进“绿色乌审”生态文明建设,将林业产业发展与“三农”问题紧密结合,通过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着力构建美丽乡村,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可持续发展优势,为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形式

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具体负责技术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片负责原则,各嘎查村社区、二级部门认真完成秋季植树造林任务。

三、活动时间

(一)时间安排。111日—113日为宣传、动员、分解任务阶段;114日—115日为集中植树阶段;116日—117日为全面验收阶段。

四、工作任务

(一)各社区、二级部门。完成不少于100亩的义务植树任务。

(二)各嘎查村。完成不少于30亩义务植树任务。嘎查村义务植树地块自定、苗木自备。

(三)广大农牧民。广大农牧民在自家房前屋后植树,并鼓励其参与嘎查村秋季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五、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根据立地条件选择乡土树种沙柳、紫穗槐等灌木树种。

(二)苗木标准。

1.紫穗槐选择1年生紫穗槐苗条,地径0.3厘米,根系长度≥20厘米的苗条。

2.苗木规格高1.5米以上,冠幅不小于1米。每亩种植密度74株,株行距为3*3米。

(三)栽植要求。灌木行距为4米,株距为1米,灌木不低于每亩167穴(1×4)。所有种植灌木地块必须设置沙障。乔木种植密度每亩不低于42株,灌木种植密度每亩不低于111穴。

(四)沙障要求。沙柳沙障要求行距4米,用2-3根沙柳苗条首尾相接,并用绑丝捆绑成带状设置在沙丘上,用沙柳苗条固定沙障。沙障必须整齐设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落实。各嘎查村主要负责人负责辖区内义务植树造林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落实秋季义务植树工作及认真组织开展造林工作宣传教育。义务植树期间,镇纪委、林工站重点督查义务植树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指导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瞒报谎报、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嘎查村、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确保栽植质量。集中造林期间,各嘎查村在植树完成后必须对所栽植的苗木进行持续跟踪保质保量,在绿化造林活动结束后对施工质量和种植面积进行检查验收,年底对苗木成活再验收,并纳入年度实绩考核。

(三)强化档案管理及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嘎查村需在每日下午4点前向镇林工站报送植树造林信息,信息内容以图文数据为主,要全面反映义务植树整体进度和亮点工作开展情况。林工站联系人巴音其木格,联系电话1514966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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