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嘎鲁图镇创建森林乡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嘎鲁图镇创建森林乡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 草原局关于开展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国土绿化进程,确保我镇森林乡镇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嘎查村和各相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思想为指导,以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深化城镇与森林和谐发展为核心,突出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的城镇建设管理理念。认真落实关于“持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乡镇生态环境、增加人民群众生态福祉为主要目标,高质量开展国土绿化,构建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山水林田湖草城相融共生的生态系统,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弘扬生态文化,传播生态理念,为加快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现有良好的森林植被条件为基础,强调保护与建设相结合,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城镇与乡村的和谐,因地制宜,科学布局,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效益显著的镇域森林生态体系和镇区绿地系统。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和景观功能,更大限度地发挥林业综合效益。
二、工作目标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嘎鲁图镇森林资源现状、区位条件和城镇发展空间,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以创建森林乡镇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村庄绿化,其中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区域内绿化覆盖率达到43.11%以上、乡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在25.87平方米以上、乡镇乔木树种比例在70%以上、乡镇主、次干道绿化率在90%以上、乡镇公园至少6处、乡镇湿地公园至少1处、嘎查村屯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水岸林木绿化率80%以上、道路林木绿化率80%以上、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在60%-70%。一是进一步完善镇域森林生态体系和镇区绿地系统,全面提升森林乡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创建森林乡镇建设的总目标。二是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稳定、优质高效,与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森林生态体系,把嘎鲁图镇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生活富裕的森林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22年12月20日-2023年2月20日)成立嘎鲁图镇创建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制定森林乡镇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召开全镇森林乡镇创建动员大会,开展以创建森林乡镇为主题的宣传和义务植树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底),开展并完成《嘎鲁图镇森林乡镇建设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
(三)具体实施阶段(2023年3月-2023年5月)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实施镇区绿化、公路绿化、嘎查村村庄绿化等重点绿化工程。开展创建自治区森林乡镇支持率、知晓率调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等。对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开展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向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递交创建自治区森林乡镇申报材料。
(四)预检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0月)。做好预检线路安排,汇报材料、台账资料准备,镇区卫生清理,以及预检专家组接待工作,力争一次性通过预检。
(五)整改提升和补充完善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根据预检组专家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制定创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创建过程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提升。同时,对创建申报材料、台账材料中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四、职责分工
(一)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创建森林乡镇工作的规划、目标管理,并申请上报,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绿地认养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并指导乡镇绿化创建指导工作。
(二)镇城建办公室负责落实镇建城区及主要道路的绿化和镇区域内的绿化养护。
(三)镇宣传口加强对森林乡镇创建工作的宣传,切实提高居民群众对森林乡镇创建的知晓率。
(四)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有针对性的开展生态科普活动。
(五)镇党政办负责落实其他驻镇企事业单位的绿化工作。
(六)嘎查村以房前屋后绿化为重点,开展嘎查村内主要道路,河道、农田绿化,进行村庄的小花园建设,并落实相应的绿化掩护措施,全面推进村庄森林化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请各嘎查村、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做好具体工作,按时间要求落实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