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图克镇委员会关于开展评选表彰“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优秀妇女工作者”“栓整人家”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妇委会、驻地企业妇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通过选树先进,妇女立足岗位,锐意进取,展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巾帼风采,以促进妇女事业全面发展,图克镇决定,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三八红旗手”5名,“巾帼建功标兵”5名,“优秀妇女工作者”5名、“栓整人家”5户。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拼搏进取、锐意改革、开拓创新,近年来在我镇各行各业经济社会发展及各项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务实工作作风、强烈社会责任感。
2、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
3、成绩突出。发扬“四有”、“四自”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在本单位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性。
(三)“优秀妇女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要求。
2.认真履职,爱岗敬业,有强烈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谋划妇女工作,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得到妇女群众普遍认可。工作创新有特色,成绩突出。
3.作风优良,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陶冶个人品德,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栓整人家”评选条件
1、达到庭院美、室内美、景色美、生活美、村庄美等“五美”的目标
2、达到庭院净、居家净、厕所净、畜舍净、仪表净的“五净”要求。
3、家庭和谐,崇尚公德。
4、邻里互助,支持公益。
三、评选推荐方法
(一)组织推荐
1、各嘎查村(社区)妇联、二级单位妇委会、驻地企业妇委会可将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评选推荐。
(二)社会推荐
各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可将符合条件的各族各界优秀女性及家庭推荐至镇妇联。
四、评选要求
1、嘎查村评选推荐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2、近年已获得过相同荣誉的个人与家庭不再参评。
3、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并附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4、所有上报材料均采用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19年2月28日之前经支书或村长签字后将推荐表(必须盖章)、个人2寸照片(三八红旗手和优秀妇女工作者、巾帼建功标兵)、全家福照片或庭院室内外环境照片至少2张(栓整人家)和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到镇妇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敖特根苏都
联系电话:13754175116
电子邮箱:atgsd137@163.com
地 址:图克镇政府119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中共图克镇委员会
2019年2月19日
附件:1.“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2.“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3.“优秀妇女工作者”推荐表
4.“栓整人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