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社区):
现将《图克镇全民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图克镇全民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促进建设“现代化美好图克”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跨越发展,压实各嘎查村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构建由镇、嘎查村领导担任林长的体系,实行分区(片)负责,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属地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和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21〕4号) 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原则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以落实全镇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等责任为主要目标,以解决和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抓手,在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奖惩严明、全域覆盖的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长效机制,为助推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传承弘扬建设“现代化美好图克”精神,坚决扛起“生态优先、保护为主”旗帜,具体工作上按照“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提升自然资源质量,提髙科学利用水平, 实现“三保、三提、三防”(三保,即保森林、草原、湿地面积保有量、保林草湿地面积总量、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三提,即提升森林草原质量、提升生态保障能力、提升林草产业效益;三防,即防控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镇、嘎查村二级林长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全面建成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巡护监管责任体系。做到森林草原资源源头管理落到实处,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得到基本遏制,森林督查交办问题图斑大幅下降,全镇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持续有效保护。同时 把相关林长履职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强化责任意识, 严抓贯彻落实。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分级设立林长。镇、嘎查村设立“二级”林长。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镇级林长分别由同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分别由各嘎查村包联领导担任。嘎查(村、社区)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嘎查(村、社区)支部书记和嘎查(村、社区)副主任、各社社长担任。
(二)林长职责。镇级林长和副林长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工作,加强森林草原资源培育、管护、巡查,负责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协调处置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的违规违法行为。组织调解辖区内林地、林木和草原权属争议纠纷,维护林权权利人和草原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林长、副林长按辖区划分责任区域,分区域负责。嘎查村级林长和副林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嘎查村的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 林、草原、湿地等资源违规违法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违规违法行为,监督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并协助完成涉及本嘎查村涉林涉草工作。
(三)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将设置林长制办公室,承担实施林长制具体工作,落实林长决定的事项,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本责任区域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协调、监督、指导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开展林长制落实情况督查、检查,拟定本级林长制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林长制年度考核等工作。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图克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伊利钦兼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保护。严格掌控森林、草原、湿地用途,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生态保护。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优化基本草原划定,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严格执行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探索建立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加强征占用林地、草地、湿地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林地、草地和湿地。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确定保护重点区域,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成果。加强公益林管护,完善森林生态 效益补偿制度。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监管,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强古树名木、林草种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等保护,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执法力度依法保障森林、草原、湿地安全,确保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不减少、生态功能不减退、质量和稳定性有提升。
(二)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修复。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采取适修、适种、适治措施。持续推进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工造林,落实风沙源治理。持续改善湖淖生态环境质量,对环湖生态环境进行重点治理与修复,打造环湖湿地生态系统。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退化林分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退化草原改良、退化湿地修复、中幼林抚 育、灌木林平茬复壮为突破口,提升森林草原、湿地质量,提髙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创新全民义务植树机制,落实部门绿化责任,拓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深入推进森林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加强对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责任主体的监督,督促完成生态修复任务。支持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进森林、草原、湿地 生态修复功能。
(三)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坚持保护优先、保护与治理并重原则,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和封禁保护,重点加强毛乌素沙地治理,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巩固沙化土地治理成果,逐步恢复稳定的荒漠生态系统。
(四)推动林草沙产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整合西部林草产业发展示范区、民族手工艺品、农业土特产品、文化旅游产品等资源, 以品牌化“包装”、市场化“联动”、区域化“合作”的方式,促进小农牧户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全镇传统产业转 型升级,向生态循环互补型农牧业产业转型发展,促进一二三产 业融合发展,更好实现绿富同兴。
(五)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灾害防控。落实重大森林、草原、湿地有害生物防治政府领导负责制,将森林、草原、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湿地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重大新发突发有害生物和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重点抓好柳毒蛾、旱柳枯萎病、春尺蠖等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和草原鼠兔害、虫害防控工作,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光肩星天牛和红脂大小蠹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原则,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做到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强化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及能力建设,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森林草原防火长效机制。
(六)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巩固国有林场(含国有治沙站)改革成果,加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草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健全草原承包制度,规范草原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在“三权分置”和完善产权权能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投入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
(七)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监测监管体系。继续推动乌审旗毛乌素沙地生态治理旅游示范基地大数据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全镇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一张图”和“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实时监控、数据实时更新,提升资源监测智慧化水平,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各级林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提供科学依据。利用环境监测平台,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图克镇生态价值评估体系,通过将评估结果与碳排放指标挂钩,逐步完善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测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效率和监测水平,加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推进林业和草原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提高林业和草原执法监督和管理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滥采乱挖、毁林毁草毁湿开垦、乱占林地草原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违规违法行为。
(八)加强基层管护能力建设。加强管护队伍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长和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责任,确保每一块林地、草地、湿地、古树名木都有林长和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负责保护管理,实现森林、草原、湿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对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基层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嘎查村把建立林长制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各方力量,制定本嘎查村林长制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健全一系列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制度,凝聚推进林长制工作合力,研究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上报林长制重点工作情况。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 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
(三)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推行林长制工作经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结合中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切实保障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以及资源监测和管理等。
(四)强化督导考核。镇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指导和检查监督,督促各嘎查村履职尽责。将林长制考核纳入镇对嘎查村考核范围,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嘎查村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嘎查村林长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有案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 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强化社会监督。各嘎查村要在农村牧区周边、主要生态功能区、主要交通路口等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及其职责、生态资源概况(森林、草原、湿地等)、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加大林长制和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宣传教育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森林、 草原、湿地保护发展状况,及时曝光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典型案例。各嘎查村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镇林长制办公室。
附件:1.图克镇林长、副林长责任区域分工表
2.图克镇嘎查村级林长责任区表
3.图克镇林长制成员部门职责
|
姓名 |
职务 |
责任区 |
电话 |
林长2名 |
白雪峰 |
镇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
全 镇 |
147****333 |
满达 |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
136****5224 |
||
副林长10名 |
布和沁 |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
黄陶勒盖嘎查 |
137****3313
|
贠建霞 |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 |
大牛地村 |
158****1897 |
|
刘晓宇 |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人武部长 |
乌兰什巴台村 |
159****6372 |
|
萨日娜 |
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 |
梅林庙嘎查 |
151****2104 |
|
胡珍川 |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
沙日嘎毛日村 |
139****3633 |
|
安晋翔 |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
葫芦素村 |
198****4530
|
|
萨如拉其木格 |
执法局教导员 |
陶报嘎查 |
159****2193 |
|
杨军 |
镇政府副镇长 |
呼吉尔特村 |
139****6936 |
|
伊利钦 |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
达汉庙嘎查 |
158****8653 |
|
苏雅拉乌拉 |
正科主任 |
图呼勒岱嘎查 |
139****3133 |
|
|
吉日嘎拉 |
副科主任 |
梅林庙社区 |
139****9194 |
附件1
乌审旗图克镇级林长、副林长责任区表
附件2
图克镇嘎查村级林长责任区表
嘎查、村级林长 |
|||
嘎查、村 |
姓名 |
职务 |
|
达汉庙嘎查 |
林长 |
阿拉腾朝格图 |
支书,主任 |
副林长 |
苏雅拉达来 |
村委会副主任 |
|
希吉日 |
达汉庙社社长 |
||
阿永嘎 |
布连社社长 |
||
格日勒图 |
塔布岱社社长 |
||
布仁吉日嘎拉 |
布连社护林员 |
||
斯庆苏都 |
达汉庙社护林员 |
||
萨朝日拉图 |
塔布贷社护林员 |
||
阿拉腾布日古德 |
专职护林员 |
||
黄陶勒盖嘎查 |
林长 |
沙仁高娃 |
支书,主任 |
副林长 |
斯庆图 |
村委会副主任 |
|
哈斯鲁 |
阿如柴当社社长 |
||
萨仁达来 |
呼本木都社长 |
||
呼木吉勒图 |
巴吉岱社长 |
||
其木格 |
胡本木都社护林员 |
||
额尔德尼吉日嘎拉 |
阿如柴当社护林员 |
||
哈斯苏亚拉图 |
巴吉岱社护林员 |
||
阿拉达日图 |
专职护林员 |
||
陶报嘎查 |
林长 |
那仁其力格尔 |
支书,主任 |
副林长 |
钢珠 |
村委会副主任 |
|
苏雅拉图 |
查汉胡岱社 |
||
那仁其力格尔 |
哈岱社社长 |
||
乌力吉达来 |
古尔班布拉格社社长 |
||
巴图孟克 |
哈图社社长 |
||
钢柱 |
古呼尔其社社长 |
||
阿拉腾萨如拉 |
陶吉社社长 |
||
那仁满都拉 |
哈代社护林员 |
||
阿拉腾巴嘎那 |
古尔班布拉格社护林员 |
||
哈登昭日格图 |
哈图社护林员 |
||
牧仁 |
陶吉社护林员 |
||
乌力吉达来 |
古呼尔其社护林员 |
||
苏雅拉图 |
查干湖代社护林员 |
||
温都苏 |
专职护林员 |
||
梅林庙嘎查 |
林长 |
吉日嘎拉 |
支书,主任 |
副林长 |
傲特根都仁 |
村委会副主任 |
|
布仁吉日嘎拉 |
哈图社社长 |
||
淑霞 |
木登柴当社社长 |
||
孟克 |
梅林庙社社长 |
||
苏雅拉达来 |
查干阿如社社长 |
||
高生华 |
查干希布图社社长 |
||
哈斯毕力格 |
阿尔查图社社长 |
||
哈斯吉日嘎拉 |
尚布拉格社社长 |
||
呼和牧其尔 |
梅林庙社护林员 |
||
哈斯牧仁 |
尚布拉格社护林员 |
||
苏雅拉达来 |
查干阿如社护林员 |
||
张文化 |
查干西布图社护林员 |
||
哈斯毕力格 |
阿日查图社护林员 |
||
布仁吉日嘎拉 |
哈图社护林员 |
||
乌都 |
专职护林员 |
||
淑霞 |
母登柴当社护林员 |
||
葫芦素村 |
林长 |
冯耀进 |
支书,主任 |
副林长 |
王晓云 |
村委会副主任 |
|
刘迎春 |
葫芦素一社社长 |
||
杨文飞 |
葫芦素二社社长 |
||
吴润堂 |
葫芦素三社社长 |
||
高文怀 |
葫芦素四社社长 |
||
田振林 |
葫芦素五社社长 |
||
李永锋 |
葫芦素六社社长 |
||
杨文孝 |
葫芦素七社社长 |
||
慕建华 |
葫芦素八社社长 |
||
赵怀忠 |
葫芦素九社社长 |
||
刘迎春 |
葫芦素村(一)社护林员 |
||
杨文飞 |
葫芦素村(二)社护林员 |
||
吴润堂 |
葫芦素村(三)社护林员 |
||
高文怀 |
葫芦素村(四)社护林员 |
||
田振林 |
葫芦素村(五)社护林员 |
||
李永峰 |
葫芦素村(六)社护林员 |
||
杨文孝 |
葫芦素村(七)社护林员 |
||
赵怀忠 |
葫芦素村(八)社护林员 |
||
慕学冬 |
葫芦素村(九)社护林员 |
||
吴小军 |
专职护林员 |
||
乌兰什巴台村 |
林长 |
刘二飞 |
支书,主任 |
副林长 |
张和平 |
村委会副主任 |
|
龚治清 |
乌兰什巴台村一社社长 |
||
杜虎林 |
乌兰什巴台村二社社长 |
||
王万祥 |
乌兰什巴台村三社社长 |
||
米富宝 |
乌兰什巴台村四社社长 |
||
曹怀福 |
乌兰什巴台村五社社长 |
||
刘在飞 |
乌兰什巴台村六社社长 |
||
段东清 |
乌兰什巴台村七社社长 |
||
刘玉林 |
乌兰什巴台村八社社长 |
||
徐治贤 |
乌兰什巴台村九社社长 |
||
郭永昌 |
乌兰什巴台村十社社长 |
||
龚治清 |
乌兰什巴台村一社社长 |
||
高广荣 |
乌兰什巴台村二社护林员 |
||
王万祥 |
乌兰什巴台村三社护林员 |
||
米富宝 |
乌兰什巴台村四社护林员 |
||
李候玲 |
乌兰什巴台村五社护林员 |
||
刘在飞 |
乌兰什巴台村六社护林员 |
||
贺子华 |
乌兰什巴台村七社护林员 |
||
郭永昌 |
乌兰什巴台村八社护林员 |
||
訾斌清 |
乌兰什巴台村九社护林员 |
||
李小五 |
乌兰什巴台村十社护林员 |
||
蒋静 |
专职护林员 |
||
呼吉尔特村 |
林长 |
张拴成 |
支书,主任 |
副林长 |
李恩恩 |
村委会副主任 |
|
贺候生 |
呼吉尔特一社社长 |
||
杜治忠 |
呼吉尔特二社社长 |
||
李贵生 |
呼吉尔特三社社长 |
||
李飞云 |
呼吉尔特四社社长 |
||
乔付生 |
呼吉尔特五社社长 |
||
王凤祥 |
呼吉尔特六社社长 |
||
刘金广 |
呼吉尔特七社社长 |
||
郝世娃 |
呼吉尔特八社社长 |
||
赵锁英 |
呼吉尔特九社社长 |
||
王占宝 |
呼吉尔特十社社长 |
||
高栓虎 |
呼吉尔特十一社社长 |
||
徐春芳 |
呼吉尔特十二社社长 |
||
高子文 |
呼吉尔特一社护林员 |
||
燕美玲 |
呼吉尔特二社护林员 |
||
张卧云 |
呼吉尔特三社护林员 |
||
魏仲英 |
呼吉尔特四社护林员 |
||
杨智国 |
呼吉尔特五社护林员 |
||
王骥 |
呼吉尔特六社护林员 |
||
杨建军 |
呼吉尔特七社护林员 |
||
韩侯娃 |
呼吉尔特八社护林员 |
||
王国仲 |
呼吉尔特九社护林员 |
||
张晓芳 |
呼吉尔特十社护林员 |
||
高拴虎 |
呼吉尔特十一社护林员 |
||
李卫琴 |
呼吉尔特十二社护林员 |
||
乔晓慧 |
专职护林员 |
||
大牛地村 |
林长 |
杜志权 |
支书,主任 |
副林长 |
郭虎牛 |
村委会副主任 |
|
赵清娃 |
大牛地一社社长 |
||
杜永东 |
大牛地二社社长 |
||
曹再林 |
大牛地三社社长 |
||
韩永胜 |
大牛地四社社长 |
||
杨福明 |
大牛地五社社长 |
||
李占祥 |
大牛地六社社长 |
||
赵凤治 |
大牛地七社社长 |
||
李兵兵 |
大牛地八社社长 |
||
刘军 |
大牛地一社护林员 |
||
杜永东 |
大牛地二社护林员 |
||
曹再林 |
大牛地三社护林员 |
||
韩永胜 |
大牛地四社护林员 |
||
杨福明 |
大牛地五社护林员 |
||
李占祥 |
大牛地六社护林员 |
||
赵凤治 |
大牛地七社护林员 |
||
李兵兵 |
大牛地八社护林员 |
||
杜良雄 |
专职护林员 |
||
图呼勒岱嘎 |
林长 |
吉日嘎拉 |
支书,主任 |
副林长 |
白永胜 |
村委会副主任 |
|
敖特更达来 |
塔兰其其格社 |
||
萨仁其其格 |
孟克其社社长 |
||
那日苏 |
呼日呼社社长 |
||
巴德玛 |
巴音布拉格社社长 |
||
杜佳生 |
农林社社长 |
||
杜佳生 |
林农社护林员 |
||
敖特根达来 |
塔兰其其格社护林员 |
||
那日苏 |
呼日呼社护林员 |
||
巴德玛 |
巴音布拉格社护林员 |
||
巴雅尔 |
孟克其社护林员 |
||
塔拉 |
专职护林员 |
||
沙日嘎毛日村 |
林长 |
谢庆祥 |
支书,主任 |
副林长 |
刘忠林 |
村委会副主任 |
|
王有清 |
沙日嘎毛日村一社社长 |
||
高有清 |
沙日嘎毛日村二社社长 |
||
米建广 |
沙日嘎毛日村三社社长 |
||
万占祥 |
沙日嘎毛日村四社社长 |
||
张三仁 |
沙日嘎毛日村五社社长 |
||
刘世平 |
沙日嘎毛日村六社社长 |
||
王文治 |
沙日嘎毛日村七社社长 |
||
郭常青 |
沙日嘎毛日村八社社长 |
||
关喜存 |
沙日嘎毛日村九社社长 |
||
李凤栓 |
沙日嘎毛日村十社社长 |
||
王永祥 |
沙日嘎毛日村一社护林员 |
||
王有清 |
沙日嘎毛日村二社护林员 |
||
赵祥祥 |
沙日嘎毛日村三社护林员 |
||
米建广 |
沙日嘎毛日村四社护林员 |
||
万占祥 |
沙日嘎毛日村五社护林员 |
||
张三仁 |
沙日嘎毛日村六社护林员 |
||
刘世平 |
沙日嘎毛日村七社护林员 |
||
王文治 |
沙日嘎毛日村八社护林员 |
||
王俊芳 |
沙日嘎毛日村九社护林员 |
||
关喜存 |
沙日嘎毛日村十社护林员 |
||
李风拴 |
沙日嘎毛日村十一社护林员 |
||
万关能 |
专职护林员 |
||
社区 |
林长 |
目其尔 |
社区支书 |
副林长 |
玛希毕力格 |
社区副主任 |
附件3
图克镇林长制成员部门职责
1.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政策,解决所需经费等工作,综合协调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实物量变动表编制等工作。
2.基层党的建设办负责将推进林长制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范围,负责配合镇林长制办公室做好在镇主要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3.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项目,配合做好相关规划衔接等工作。
4.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打击破坏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他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火灾案件查处、森林、草原、湿地污染防治, 污染执法监管等工作。
5.镇国土所负责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用地,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组织实施森林草原登记发证等工作。
6.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镇区绿化的建设管理工作及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违规违法行为。
7.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组织拟定林长制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监管、监测和林地草原用途管制,做好国土绿化以及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修复、质量提升、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负责做好湿地公园保护建设工作、承担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档案更新工作、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工作。
8.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镇、嘎查村林长、副林长履职情况;负责监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各项工作。
9.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