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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01/2021-05582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图克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年12月21日 名  称: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图政发〔2021〕21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嘎查村(社区):   根据乌审旗民政局关于印发《乌审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试行办法(部分修改)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

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1

各嘎查村(社区)

根据乌审旗民政局关于印发《乌审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试行办法(部分修改)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精准认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吴晓峰        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冬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员:刘智军        社会事务办公室干事

刘晓霞        社会事务办公室干事

贺振华        社会事务办公室干事

道布庆        社会事务办公室干事

谷魏华        社会事务办公室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119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冬平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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