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苏木乡镇>图克镇
索 引 号: 000014349W001/2022-02472 分  类:其他;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图克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17日 名  称: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和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  号:图政发〔2022〕9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各嘎查村、部门科室:   为全面推进2021年国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乡...

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和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7

各嘎查村、部门科室:

为全面推进2021年国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有关要求,结合图克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有序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一)责任落实方面

1.有的地方工作推进机制还有待完善,部分基层干部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1)对所驻村发展还未形成完整思路。

我镇存在的问题:对所驻村发展还没有形成完整思路。

整改措施:开展镇、村、包联单位联席会议,督促驻村干部入户走访、开阔驻村思路、提升发展眼光、理清驻村帮扶工作思路。

牵头部门:基层党的建设办、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嘎查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2)部分新调整干部对业务不熟

我镇存在的问题:新调整的驻村人员存在对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对政策文件掌握不熟

整改措施:加强工作调度,对驻村干部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督促驻村干部加大走访入户频次,镇里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座谈会,听取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汇报,尽快提升驻村干部综合素质。

牵头部门:基层党的建设办、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嘎查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二)工作落实方面

1.产业基础总体上比较薄弱

中办通报指出,一些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

我镇存在的问题:一些龙头企业与农牧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带动农牧户增收能力较弱。

整改措施:首先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牧民,引导奶食品产业联合体规模化,联合体带动农牧户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奶食品产业联合体优先为脱贫户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目前已带动35户农牧民。其次深入实施农牧业品牌战略,“牧名食品”企业打响了品牌产业营销链,先后荣获“第五批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内蒙古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发展首批试点示范单位”等称号。我镇正在加强“奶制品”、“鄂尔多斯细毛羊”、“绒山羊”品牌宣传力度,推动龙头企业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牵头部门: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嘎查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2.中办通报其他省还存在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强,零工占比较高,收入也不够稳定

我镇存在的问题:对实现自主就业脱贫人员外出务工信息掌握精准度不高,就业信息掌握不全。 

整改措施:对外出就业脱贫人员务工信息实行季度排查,按季度摸排更新,动态管理务工情况。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嘎查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3.农牧区劳动力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

进村核查发现,务工人口很多在60岁至70岁之间。青壮年劳动力特别是技能型劳动力大多数以外出务工就业,乡村振兴所需要的人才资源不足。有的驻村干部反映,现在农村懂管理、懂经营的能人尤为缺乏,特别是有学历、有文化的年轻人常年外出务工已不适应农村生活,即便是家里条件好了也不愿回到家乡。

我镇存在的问题:农村牧区劳动力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措施:重点遴选嘎查村党支部书记、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家庭农场经营者、种养大户、农牧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作为培训对象,提升各类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带头人的乡村振兴带动能力,积极搭建乡土人才作用发挥平台,提振乡土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牵头部门:基层党的建设办、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嘎查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4.乡村建设还需再发力

有的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存在短板弱项。有的地方在脱贫攻坚期改善了基础设施,但衔接资金不能用于基础设施管理维护,难以充分保障基础设施持续良好运行。

我镇存在的问题:农村牧区基础设施还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稳妥务实推进农村牧区公厕和农牧民户厕新建改造工作,2022年我镇计划实施100户户厕改建工作。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嘎查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持续改善农村牧区用电条件,依托煤电项目,推动骨干电网和农网升级改造,架设、切改高低压线路。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嘎查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三)成效巩固方面

中办通报指出:10个省份帮扶车间安排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同比下降,其中,山西、内蒙古、甘肃3个省份降幅较大。2021年我区帮扶车间安排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减少43.6%

我镇存在的问题:实现2022年脱贫人口收入增幅高于当地农牧民人均收入增幅还存在一定难度。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续贷、展期,持续做好风险补偿和贴息工作,全面满足脱贫人口信贷需求。二是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脱贫人口劳动技能培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服务,同时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嘎查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四)资金绩效方面

项目资产后续管护不到位。

我镇存在的问题:个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管理,明确管护责任,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资产持续发挥效应,进一步推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牵头部门: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城市建设办、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嘎查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三、自治区考核通报问题整改任务

(一)自治区考核通报指出共性问题: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不够细致。有的突发严重困难户未做到应纳尽纳,有的未按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帮扶措施不得当,有的消除风险措施不够有力。

我镇存在的问题: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不够细致。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加强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共享,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精准确定监测对象。二是按时召开展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综合风险类型、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精准落实帮扶政策。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嘎查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二)脱贫户培训针对性不强,实际就业情况与培训内容不相关,务工台账不完善;

1)自治区点对点指出问题: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台账不精准。

我镇存在的问题:脱贫劳动力就业务工台账不精准。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脱贫人员就业务工情况摸排统计。需要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及时申请上报。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嘎查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三)自治区考核通报指出共性问题: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亟待加强。一些嘎查村村容村貌存在“脏乱差”现象,村内生产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个别新建户厕用于堆放杂物,存在建而不用的现象。

自治区点对点指出问题:部分农牧户户厕未使用。实地核查杭锦旗锡尼镇阿日柴达木村1户脱贫户进行了户厕改造,但且未使用,目前用于堆放杂物。

我镇存在的问题:部分农牧户户厕使用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专业人员讲解、身边榜样带动,引导农牧户科学、规范使用户厕。二是按照《乌审旗农村牧区户改厕后续管护实施方案》,确保农村牧区户改厕后续正常运行。三是强化督导力度,定期派遣精干力量督导户改厕使用情况。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嘎查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自治区考核通报指出共性问题:有效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待提升。一些盟市、旗县有效衔接资金普遍安排在下半年,有的项目准备不充分,有的实施进度较慢,还有的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

我镇存在的问题:有的项目准备不充分,有的实施进度较慢。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明确项目储备、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的重点环节、流程步骤,切实保障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水平,避免出现“钱等项目”。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嘎查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嘎查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以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嘎查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考核评估反馈的问题,结合本嘎查村和本部门实际,按照“举一反三”原则,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综合协调责任,定期调度,强化统筹,逐项对账,盯住督办,推动工作落实。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履职尽责,密切协作,共同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三)明确时限要求。5月至6月为集中整改期,本次整改实行月调度机制,各嘎查村和牵头部门于每月5日前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75日前,将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台账)与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乡村振兴办公室(政府办公楼110室)。

文件下载:图政发93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和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doc

上一篇: 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科普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下一篇: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图克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桌面推演演练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