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审旗财政局 乌审旗农牧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七批)和市本级农业生产救灾的通知》(乌财农指〔2023〕90号)文件要求,结合2023年7月20日-21日、7月26日-27日冰雹灾害影响程度及排查情况,经图克镇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将市本级农业救灾资金60万元予以下发。其中达汉庙嘎查9824亩70264.20元;黄陶勒盖嘎查6921.5亩49504.64元;陶报嘎查10456.62亩74788.88元;梅林庙嘎查4016.8亩28729.36元;图呼勒岱嘎查10187.3亩72862.63元;呼吉尔特村9866.51亩70568.24元;沙日嘎毛日村8355.31亩59759.68元;大牛地村5503.27亩39361.04元;葫芦素村8608.43 亩61570.04元;乌兰什巴台村10149.36亩72591.3元;共计83889.10亩60万元整。
请各嘎查村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购买物资,根据农牧户受灾严重情况分等级拟定具体分配方案,各村包村领导负责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执行工作,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购买和发放救灾物资,于9月25日前完成资金兑付。财务报销结束后,将相关佐证材料整理成册各村、二级单位自行保留一份,报送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留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