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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06/2022-03497 分  类:综合;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农业、林业、水利;政策法规;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无定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17日 名  称:无定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和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  号:无政发〔2022〕18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    现将《无定河镇2021年国家和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

无定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和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7

各村:

    现将《无定河镇2021年国家和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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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定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17

 

 

 

 

 

 

 

 

 

 

 

 

 

 

 

 

 

无定河镇2021年国家和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全面推进2021年国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无定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有序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一)责任落实方面

1.有的地方工作推进机制还有待完善,部分基层干部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1)2021年,内蒙古驻村干部轮换80%,54个抽样村中约有20%的驻村干部上岗前只参加了1天的培训。座谈访谈也发现,部分驻村干部对衔接政策不够熟悉,对一些特殊情况不知道应该如何解决,对所驻村发展还未形成完整思路。

我镇存在的问题:部分驻村干部对衔接政策不够熟悉,对一些特殊情况不知道该如何解决。

整改措施:进一步抓好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驻村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协调整合组织、乡村振兴、农牧等部门资源,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法规开展集中培训,确保驻村干部懂政策、会用政策、能宣传政策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10月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2.部分新调整干部对业务不熟

2)在与自治区、旗县干部访谈中,检查组成员普遍感受到,各级干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思想上重视、态度上认真,行动上进取,各项工作积极有效推进。与此同时,与脱贫攻坚相比,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相对宏观,没有统一的定量标准。2021年以来,基层干部队伍新老交替普遍,有的干部和驻村人员存在对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对政策文件掌握不熟的问题。

我镇存在的问题:新调整的驻村人员存在对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对政策文件掌握不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对驻村干部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部署,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的驻村干部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文件,听取驻村第一书记研究部署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村具体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10月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二)工作落实方面

1.产业基础总体上比较薄弱

3)中办通报指出,一些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脱贫攻坚期间,不少旗县都培育了一些龙头企业,巩固脱贫的托底作用明显,但龙头企业总量不足,带动全体农民共同致富的能力有限。有的旗县农畜产品品牌意识还不强,产业链条较短,就地加工转化能力弱,如某县每年出栏130万只肉羊,基本以活畜方式流入市场,产品附加值较低。

我镇存在的问题:一些龙头企业与农牧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

整改措施:扶持一批农牧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引导企业合作社与带动的农牧户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优先为脱贫户、监测户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牵头部门: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

完成时限:12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4中办通报其他省还存在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强,零工占比较高,收入也不够稳定

我镇存在的问题:对实现自主就业脱贫人员外出务工信息掌握精准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对外出就业脱贫人员务工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季度排查摸排更新。二是做好脱贫劳动力岗位推荐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尽量安排本地就业。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7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2.农牧区劳动力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

5)进村核查发现,务工人口很多在60岁至70岁之间。青壮年劳动力特别是技能型劳动力大多数以外出务工就业,乡村振兴所需要的人才资源不足。有的驻村干部反映,现在农村懂管理、懂经营的能人尤为缺乏,特别是有学历、有文化的年轻人常年外出务工已不适应农村生活,即便是家里条件好了也不愿回到家乡。

我镇存在的问题:牧区劳动力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农牧林水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持续做好科技服务队、产业发展指导员下乡入户指导和交流二是重点遴选嘎查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返乡大学生、种养大户等作为培训对象,提升各类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带头人的乡村振兴带动能力,做好高素质农牧民培训工作。

牵头部门: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各村

完成时限: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3.乡村建设还需再发力

6)有的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存在短板弱项。有的地方在脱贫攻坚期改善了基础设施,但衔接资金不能用于基础设施管理维护,难以充分保障乡村公路等基础设施持续良好运行。

我镇存在的问题:农村牧区基础设施还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改善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建设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河南社区管网改造工程。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各村

完成时限:10月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持续巩固拓展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拟实施改扩建、新修建七条公路项目等民生工程。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办

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各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4.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

7)第三方评估抽查501户监测户中,因病纳入监测374户,25.67%未得到健康帮扶;因学纳入监测37户,37.84%没有得到教育帮扶,因务工就业不稳纳入监测26户,38.46%未获得就业帮扶或公益岗位帮扶。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对象帮扶政策不完善,施策针对性不强。如对因病纳入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无医疗帮扶措施;因学纳入监测但并无针对性的教育帮扶措施;公益岗位等就业帮扶以保障脱贫人口为主。此外,突发严重困难户未明确成为小额贷款支持对象。

我镇存在的问题:监测户健康帮扶档案不完善

整改措施: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将监测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范围,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内容及随访服务手册内容和政策宣传、就医指南等内容按服务进度及时更新

牵头部门:镇卫生院

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各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4.中办通报其他省问题

8)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不够

我镇存在的问题:新识别监测户有劳动能力,就业帮扶形式单一。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方案》,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型、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等,因人因户精准落实帮扶措施。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四)成效巩固方面

9)国家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监测数据显示,抽查4个旗县中,化德县2021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仅为6.5%,显著低于本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2%),其中42.82%的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不到全国脱贫人口纯收入的三分之一,23.95%的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较上年不增反降。入户调查数据显示,化德县30.39%的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不增反降,此类脱贫人口中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人口占比51.61%。翁牛特旗人均纯收入在6000以下的脱贫人口数量,由2020年的0人增加至2021年的32人(已纳入监测帮扶)。入户调查数据显示,149户脱贫攻坚期有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中,2021年没有继续带动的有62户(41.3%);抽查的633户脱贫户中,仅3%的户表示农产品通过合作社、企业订单、电商或消费帮扶等新销售方式出售;中办通报指出:10个省份帮扶车间安排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同比下降,其中,山西、内蒙古、甘肃3个省份降幅较大。2021年我区帮扶车间安排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减少43.6%。

我镇存在的问题:实现2022年脱贫人口收入增幅高于当地农牧民人均收入增幅还存在一定难度。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持续做好风险补偿和贴息工作,全面满足脱贫人口信贷需求。二是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脱贫人口劳动技能培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服务。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五)资金绩效方面

10)项目资产后续管护不到位,还有的存在闲置现象。

我镇存在的问题:个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后续管理,明确管护责任,确保资产持续发挥效应。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镇2012-2021年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回头看”,提高资产利用率。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10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三、自治区考核通报问题整改任务

(一)自治区考核通报指出共性问题: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不够细致。有的突发严重困难户未做到应纳尽纳,有的未按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帮扶措施不得当,有的消除风险措施不够有力。

我镇存在的问题:加大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力度。

整改措施:根据上级要求,加强数据比对共享,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因人因户精准落实帮扶政策。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10月20日前取得积极成效,长期坚持

自治区考核通报指出共性问题: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落实不精准。有的嘎查村简单为部分脱贫户发放数量不等的鸡苗或仔猪,可持续性不强;个别有贷款需求和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没有获得扶贫小额贷款;有的脱贫户培训针对性不强,实际就业情况与培训内容不相关,务工台账不完善;有的嘎查村为75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员设立了公益岗,岗位设置不够精准。

1自治区点对点指出问题: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台账不精准。就业帮扶台账不细致、不全面,台账中存在缺人漏人问题。电话核实伊金霍洛旗1名务工人员,实地核查伊金霍洛镇龙活音扎巴村、查干呼都嘎音希里村2名人员均存在村级台账漏人现象;扎萨克镇高勒庙村有务工人员,但没有建立务工台账。

存在的问题:脱贫劳动力就业务工台账不精准。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脱贫人员就业务工情况摸排统计二是对脱贫人员摸排情况及时建立、更新台账,做到动态管理三是加强与村之间工作衔接,做到数据共享、及时更新。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自治区点对点指出问题:脱贫户(享受政策)存在养殖牲畜售卖难的问题。

我镇存在的问题:脱贫户(享受政策)存在养殖牲畜售卖难的问题

整改措施:大力拓宽农畜产品流通渠道,发挥电商平台优势,加大网上销售力度。驻村第一书记积极推广本村特色农畜产品,拓展销售空间。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自治区考核通报指出共性问题: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亟待加强。一些嘎查村村容村貌存在“脏乱差”现象,村内生产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个别新建户厕用于堆放杂物,存在建而不用的现象。

自治区点对点指出问题:部分农牧户户厕未使用。实地核查杭锦旗锡尼镇阿日柴达木村1户脱贫户进行了户厕改造,但且未使用,目前用于堆放杂物。

我镇存在的问题: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亟待加强。部分农牧户户厕使用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专业人员讲解、身边榜样带动,引导农牧户科学、规范使用户厕二是出台《无定河镇农村牧区户改厕后续管护制度》,确保农村牧区户改厕后续正常运行三是在生活垃圾较多的地方,合理投放垃圾箱,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增加设施购置投入,改善周围环境。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自治区考核通报指出共性问题:有效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待提升。一些盟市、旗县有效衔接资金普遍安排在下半年,有的项目准备不充分,有的实施进度较慢,还有的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

我镇存在的问题:有的项目准备不充分。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明确项目储备、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的重点环节、流程步骤。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

责任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以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考核评估反馈的问题,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按照“举一反三”原则,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综合协调责任,定期调度,强化统筹,逐项对账,盯住督办,推动工作落实。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履职尽责,密切协作,共同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三)明确时限要求。各村于6月20日前将整改台账报乡村振兴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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