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确保在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或破坏性地震发生时无定河镇能够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无定河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地震应急预案》《乌审旗地震应急预案》等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或毗邻交界区域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地震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二级部门村社区按职责、权限负责有关地震灾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地震灾害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作好预防、观测、预警、预报工作,作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技术,发挥各专业人员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救援装备、战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及可操作性。
(五)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二级部门村社区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地震灾害信息,确保地震灾害快速有效处置。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
无定河镇地震灾害突发事件,镇政府更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无定河镇地震灾害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利平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存飞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郭 瑞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高 慧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正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陈志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达布拉汗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韩 雪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吴治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乔 军 挂职党委委员
纪建军 挂职党委委员
郭 雄 副镇长
李 涛 副镇长
王满泉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高尚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李登军 综合行政执法队教导员
哈 达 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贺秉元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王鸣山 毛布拉格村党支部书记
石秀荣 堵嘎尔湾村党总支书记
张鹏富 排子湾村党总支书记
王生春 庙滩村党支部书记
谷世贵 水清湾村党支部书记
冯殿孝 无定河村党总支书记
石映录 包日陶勒盖村党支部书记
刘广宏 萨拉乌苏村党总支书记
潘 兵 王窑湾村党支部书记
王茂林 红进滩村党支部书记
赵文峰 大石砭村党总支书记
杨建军 小石砭村党总支书记
王海明 河南村党总支书记
高 波 巴图湾村党总支书记
谷正业 河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思兵兵 河南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海崟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 鹤 无定河中心卫生院院长
边志龙 河南中心卫生院院长
朱红侠 无定河幼儿园园长
高 波 无定河小学校长
刘婷婷 河南幼儿园园长
项建军 河南学校校长
白燕兵 纳林河交警中队长
乌云达来 河南交警中队长
1.统一指挥、协调无定河镇地震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2.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根据现场事态的严重程度,指挥协调镇有关二级部门和各村社区,组织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赶赴事发地投入应急救援行动。
3.及时派出领导小组,赴事发地指导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
4.全面掌握社会动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5.研究解决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二级部门职责
1.平安建设办:负责指挥地震灾害事发地组织抢险救灾行动,对地震灾害事发现场实施必要的管制和秩序维护。
2.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地震灾害信息的收集掌握,确保地震灾害事发地社会稳定,会同相关部门确保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安全畅通地运往地震事发地,负责协调地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工作,以及负责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行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3.社会事务办:负责向镇领导小组提供地震灾害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协助配合对地震灾害事故发生抢险救援行动。实施的具体情况,协助配合对地震灾害事故发生抢险救援行动。
4.无定河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医疗队赶赴地震灾害事发地提供医疗救治。负责指导或直接参与地震灾害事故死亡人员处理,伤者和伤亡家属安抚、救济工作。
(三)综合协调机构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平安建设办主任担任。办公室职责为:
1.贯彻执行镇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并负责检查落实。
2.组织拟订和完善本预案,并负责本预案的管理。
3.负责与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
4.指导镇辖区内有关部门做好地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及时收集地震灾害事故相关信息,汇总分析并向镇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
6.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7.完成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现场指挥机构
地震灾害事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根据地震灾害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镇领导小组部分领导、成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领导小组,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现场领导小组组成
地震灾害事故后,由镇领导小组负责设立现场领导小组,指挥长由镇领导小组总指挥指派,成员由现场各部门组成。
2.现场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组织开展地震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
(2)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部门和各救援队伍、保障力量进行应急救援行动,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事项。
(3)开展地震灾害事故等级评估。
(4)全面掌握地震事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和镇党委政府及旗相关部门报告。
(5)提出请求人员、物资、设备支援的建议,落实镇领导小组和旗委旗政府及旗相关部门各项指示。
五、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
地震灾害 分级 |
分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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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级(M) |
预评估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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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员 (含失踪) |
经济损失 |
社会影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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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 地震灾害 |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M≥7.0级,人口密集地区发生M≥6.0级。 |
300人以上 |
直接经济损失占全旗上年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 |
特别重大社 会影响 |
重大地震灾害 |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M<7.0级,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M<6.0级。 |
50-300人 |
严重经济损失 |
重大社会影响 |
较大地震 灾害 |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M<6.0级,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O≤M<5.0级。 |
10-50人 |
较重经济损失 |
较大社会影响 |
一般地震 灾害 |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 4.0≤M<5.0级 |
10人以下 |
一定经济损失 |
一定社会影响 |
六、预测预防
1.信息监测与报告
无定河镇对全旗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监测,加强与旗政府、市地震台网中心的联系,及时报告震情和地震活动趋势。
2.防震工作部暑
根据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防震减灾工作要求,无定河镇地震灾害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全镇防震减灾工作。
3.临震预报及应急防范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发布的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如涉及我镇,镇人民政府及时部署防震工作。在年度地震危险区划分的基础上、镇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意见,无定河镇在对震情进行跟踪研究时,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向旗人民政府发布48小时临震预报意见。
临震预报发布后,镇人民政府应采取应急防范措施。主要是: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村社区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平息地震传言的准备,保持社会安定。
七、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响应分级。按照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我镇应对地震灾害突发事件按以下标准实施响应,一是特别重大社会影响、重大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影响级事件发生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分工到岗到位,积极落实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处置措施;二是一定社会影响级事件发生时,在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的指挥下,相关分管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先期处置。
(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主要依靠地震灾害事发地的应急处置力量。地震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和二级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各应急救援队伍和职能部门,在镇政府的指挥、协调下,先期进行处置。镇领导小组根据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及时组织应急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向镇党委政府及旗相关部门报告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以及请求事项,全力控制事态扩大,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三)信息报送与处理。地震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镇领导小组和镇党委政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镇领导小组接报后,应及时汇总情况,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内向旗委旗政府及旗相关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灾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地震灾害事故造成伤亡状况,地震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地震灾害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医疗卫生救援。无定河镇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开展现场医疗救援和疾病预防。
(五)安全防护。现场领导小组根据地震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确保群众安全需要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迅速有序地转移、疏散、撤离现场人群;防止事态扩大、人员伤亡增加;对受伤群众及时组织运送和救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现场处置行动需要,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地震灾害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六)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行动实施后,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地震灾害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由现场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结束建议,经镇领导小组批准,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响应结束,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有关社区和部门。
八、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一是镇领导小组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二是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问题。在受灾村社区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三是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要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开展自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二)加强现场检测。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研判震区震情形势。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
(三)防御次生灾害。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救援小组对水库、堤坝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加强排查道路配电线路以及供电、供气等设施受损情况,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九、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应加强地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装备储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二)组织纪律。参与应急处置的各村社区、各二级部门在接到行动指令后要迅速组织或指派相关人员、装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在现场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快速投入地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各村社区、各二级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工作中要严格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及时处置。
(三)预案演练。各村社区、各二级部门地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按照本级预案及相关行动方案,适时组织地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地震灾害事故的能力。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