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驻镇二级单位: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旗纪委的有关规定,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现将《乌兰陶勒盖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乌兰陶勒盖镇委员会
2019年1月23日
乌兰陶勒盖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1.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每半年至少1次),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抓好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旗委旗纪委有关点评和反馈意见的整改,做到有方案、有台账、有时限、有措施、有效果、有追责。加强整治正式主义、官僚主义、“四风”问题,并制定问题清单,对照清单履职,扎实推进整改。
3.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强化监督和责任担当。凡是重要文件、工作汇报、整改报告、数据报表等均有党委书记签字上报。以书面形式每半年分别向旗委和旗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
4.持续加强压力传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办法及约谈办法,推动责任压力向基层传导,抓好落实和结果运用。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5.把党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体现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领导班子“一把手”与班子其他成员及嘎查村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全年不少于2次(单独谈话不低于谈话对象总数的40%)。领导班子“一把手”全年为本单位党员、干部讲专题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季度向党委主要负责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汇报每季度不少于1次;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联系点“两委”负责人及分管领域相关工作人员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不少于4批次。
6.加强责任清单管理,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台账,强化全程留痕,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让“主体责任”看得见、说得清、抓得起,可检查、可考核、可追究。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
7.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宣传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
8.通过实行廉洁自律承诺制度,加强日常监督、谈话提醒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形式,严格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查办案件、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事项不干预、不说情、不打招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相关内容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9.通过加强学习教育,正面引导良好风气,经常谈心谈话,相互关心关怀,督促和引导领导干部加强个人管理,注重培育良好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从严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10.领导班子及成员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按要求向旗委组织部、旗纪委报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11.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清风干部”要求,更加突出用“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来衡量和推荐使用干部,既重能力又重品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切实做到培养、推选和提拔使用好干部,配优配强领导干部队伍。
12.坚持问题导向,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情况进行检查不少于2次(每半年至少1次),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13.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正面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1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专项督查整治。严格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对党组织软弱涣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旗配套规定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严肃问责,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对问题严重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
15.注重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发现并纠正干部存在的“小节”问题。
16.加强嘎查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党纪意识和宗旨意识,在维护群众利益上出实招、见实效。特别要充分发挥嘎查村党支部管党治党作用,督促嘎查村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具体措施,夯实基层基础,每季度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
17.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务政务财务等事务公开,充分发挥嘎查村监督委员会作用,督促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履职、依规办事。
18.加强对城乡低保、危房改造、农田灌溉、畜牧养殖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资金、惠农惠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动分析研判问题规律,及时发现和严处违纪违规问题,形成问题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1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水平,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20.全面加强党内监督。要突出党内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组织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严格落实《乌审旗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乌审旗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细化完善配套制度,认真抓好落实。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1.围绕行政审批、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主动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严密的决策程序和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形成集体决策、会议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程序决策、阳光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决策和决策记录等一整套规范的决策运行流程,切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2.加强自身制度建设,细化配套相关制度,强化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请销假等日常事务监督管理工作。
23.落实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有关要求,支持纪委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协调解决纪律审查工作中有关问题。
24.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从严查处。
25.支持和加强镇纪委基础建设,持续完善基层纪检组织管理,加强基层纪委人员配备,提高基层纪委工作能力。
26.强化内部权力制约监督,强化相关制度建设,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管理。
27.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全镇开展的各类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家庭、家教、家风融入其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8.把纪律教育列入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扎实开展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旗纪委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强化嘎查村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打造廉政警示教育示范点,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成效。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知纪、遵纪、守纪,时刻绷紧恪守党纪党规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