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火,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乌审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乌森防指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为建设吉祥乌兰陶勒盖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成立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白雪峰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付天捷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斯楞格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组织委员
折 恺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成 员:萨如拉 乌兰陶勒盖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局长
傲尔其郎 乌兰陶勒盖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谢宇轩 乌兰陶勒盖镇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巴德玛 查干塔拉社区支书、主任
额尔登朝鲁 巴音高勒嘎查嘎查长
傲特根吉日嘎拉 巴音希利嘎查嘎查长
苏亚拉图 巴音敖包嘎查支书、嘎查长
冯紫云 胜利村村长
高占录 前进村村长
王占祥 跃进村支书、主任
白凤祥 红旗村支书、主任
专项行动领导办公室设在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1.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镇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2.把握重点时期。冬、春季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3.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4.管好重点人群。对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四、主要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2020年10月为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月。
(2)充分利用上级部门发放的防火宣传图册进入各嘎查村、社区、集市宣传。
(3)在重点森林草原区设置防火标牌、标语,及时提醒各类人员。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在10月16日至11月15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嘎查村为单位,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明确专项行动责任,动员部署等相关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在11月16日至11月30日,按照镇区域布局,镇政府将抽调力量,固定人员、不间断地进行现场巡查。
4.总结完善制度,提升森林草原执法体系。
在12月1日至12月20日,总结提升。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矛盾困难,梳理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探索新制度、新措施、新策略,推动完善森林草原执法体系,完善标准规范。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嘎查村、社区都要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实战演练,确保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防扑火能力建设
(1)防火期内,我镇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到严阵以待,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资源损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各嘎查村、社区村长、主任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明火扑灭后,做好清理火场的工作,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2)进一步推动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确保信息畅通。镇纪委、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不定期地对嘎查村、社区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现场或电话检查。
(2)镇平安建设办公室、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
(三)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工作
1.强化责任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玩忽职守、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嘎查村,从速从快,严肃处理。
2.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
严格实行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嘎查村、社区、学校、驻镇企业都要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明确任务,分清责任,不留死角;认真落实包片责任制。
3.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嘎查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传递畅通。镇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要加强对各嘎查村、社区值班值守情况的调整检查,防止空岗、脱岗。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镇值班室(值班电话:0477-7552004)。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火情及时果断处置。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各嘎查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