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旗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确保秋季义务植树活动顺利有序进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结合重点区域绿化和乡村生态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弘扬植绿、兴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为绿色乌审在新时代实现“绿色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二、时间和任务安排
(一)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由各嘎查村牵头,联合3+1互助单位及包村领导带队组织村“两委”及监委会班子成员、各社长在选定区域内进行义务植树造林活动(自行选定区域),种植树种为沙柳并设置沙障,种植面积为50亩。
(二)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由全镇干部职工在春季集中义务植树点开展补植补造工作,种植树种为沙柳并设置沙障。
三、技术要求
根据立地条件,所有栽植灌木地块需全部设置平铺式沙障,带间距为4米,灌木初植密度每亩不低于111穴(株行距为1.5米×4米),其他单位参照该标准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2020年秋季义务植树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萨仁达来同志任组长;政府副镇长折凯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各副科领导,各嘎查村支书、主任、第一书记,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林业工作人员为组成成员。具体负责各自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确保植质量。在植树期间,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三)加大宣传力度。植树期间,各分组各嘎查村(第一书记为信息报送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集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管造良好的全民义务植树氛围,使义务植树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严守廉政规定。各嘎查村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全员参与,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植树期间不得发放补助;不得借义务植树之名,举行集体聚餐或集资聚餐活动。
(五)强化信息报送。在集中义务植树活动期间每日下午4点由每组工作联络员向镇报送一次植树进展情况,要有数据、文字说明及亮点照片,联系人:新吉乐(联系电话:18647760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