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
按照《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旗秋季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乌政发〔2021〕65号)文件要求,为加速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制定了《乌兰陶勒盖镇2021年秋季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
乌兰陶勒盖镇2021年秋季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发扬“北疆楷模”精神,打造天蓝地绿、山青水秀的吉祥乌兰陶勒盖,按照旗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确保秋季义务植树活动顺利有序进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定不移推进“绿色乌审”生态文明建设,将林业产业发展与“三农”问题紧密结合,通过加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着力构建美丽乡村,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可持续发展优势,为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贡献。
二、时间和任务安排
(一)2021年11月1日至11月7日,由各嘎查村牵头,联合3+1互助单位及包村领导带队组织村“两委”及监委会班子成员、各社长在选定区域内进行义务植树造林活动(自行选定区域),苗木自备,种植面积为30亩。
(二)2021年11月1日至11月7日,由全镇干部职工在跃进村开展秋季义务植树工作,种植树种为樟子松。
三、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根据立地条件选择乡3/8村种沙柳、紫穗槐等灌木树种。各单位所需苗木就近组织调运,严禁从旗外地区调苗,严禁异地采挖移植大树造林。要加强苗木检疫工作,禁止从疫区调运苗木.
(二)苗木标准。
1.沙柳苗条造林所用苗木为沙柳扦插条,选择顺直的2—3年生沙柳苗条,裁剪成长度为60—80厘米,小头直径1厘米以上的插条。
2.紫穗槐选择1年生紫穗愧苗条,地径≥0.3厘米,根系长度>20厘米的苗条。
3.苗木规格高1.5米以上,冠幅不小于1米。每亩种植密度74株,株行距为3*3米。
(三)栽植要求。灌木行距为4米,株距为1米,灌木不低于每亩167穴(1×4)。所有种植灌木地块必须设置沙障。乔木种植密度每亩不低于42株,灌木种植密度每亩不低于11l穴。
(四)沙障要求。沙柳沙障要求行距4米,用2—3根沙柳苗条首尾相接,并用绑丝捆绑成带状设置在沙丘上,用沙柳苗条固定沙障。沙障必须整齐设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2021年秋季义务植树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萨仁达来同志任组长;政府副镇长田君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各副科领导,各嘎查村支书、主任、第一书记,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林业工作人员为组成成员。具体负责各自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确保植质量。在植树期间,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三)加大宣传力度。植树期间,各分组各嘎查村(第一书记为信息报送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集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管造良好的全民义务植树氛围,使义务植树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严守廉政规定。各嘎查村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全员参与,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植树期间不得发放补助;不得借义务植树之名,举行集体聚餐或集资聚餐活动。
(五)强化信息报送。在集中义务植树活动期间每日下午4点由每组工作联络员向镇报送一次植树进展情况,要有数据、文字说明及亮点照片,联系人:新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