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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02/2020-12068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年04月14日 名  称: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的通知 文  号:乌召政发〔2019〕29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驻镇企业:   为进一步弘扬“牧区大寨”精神,加强全镇生态保护建设,按照旗人民政府要求,现就做好...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4

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驻镇企业

  为进一步弘扬“牧区大寨”精神,加强全镇生态保护建设,按照旗人民政府要求,现就做好我镇2020年春季义务植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义务植树活动日

  次植树活动从2020年4月7日开始,2019年4月30日结束,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驻镇企业按照《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求开展义务植树。为扩大宣传效果,提高全民生态意识,将4月12日定为集中义务植树日。

  (一)活动安排:

  本次义务植树活动由镇林工站具体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片负责原则,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驻镇企业要积极组织人员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各嘎查村造林任务与“3+1”帮扶单位、二级单位共同完成,地块设定在查汗庙嘎查,每个嘎查义务植树面积不得少于50亩。驻镇企业积极参加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其中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0亩、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150亩、内蒙古毛乌素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150亩、内蒙古碱湖化工有限公司100亩。

  (二)苗木供应。各植树造林单位所需苗木由实施单位自备,所需苗木就近组织调运,严禁从旗外地区调苗,严禁异地采挖移植大树造林。要加强苗木检疫工作,禁止从疫区调运苗木。

  (三)苗木要求。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根据立地条件选择乡

  土树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具备浇水条件的可以栽植乔木。

  阔叶乔木树干通直,根系完整,针叶树种顶芽饱满,层间距适中,

  冠形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带土球的苗木一律选用可降

  解材料包裹。

  (四)栽植要求。乔木株行距为4×6米,大苗造林:大穴直径0.6m-1.0m,深0.6m-0.8m,栽植穴挖好后要进行表土回填,小苗造林:小穴直径0.3m-0.4m,深0.4m,栽植穴挖好后要进行表土回填,乔木每亩不低于28穴(4×6),灌木不低于每亩 111 穴(1×6)。所有栽植灌木地块必须设置沙障,栽植后第一时间进行整穴和浇水,涉及景观林的株行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二、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宝音图任组长,各嘎查村、社区、相关二级单位为成员的2020年春季义务植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林工站,办公室主任由达楞巴雅尔(电话:13847763618)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次绿化工作:

  1.监督检查组:责任单位:镇纪委办。主要职责:负责监督各嘎查村、二级单位、驻镇企业的义务植树情况。

  2.技术服务组。责任单位:林工站。主要职责:负责苗木把关,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3.宣传报道组。责任单位:镇宣传办。主要职责:负责全镇义务植树的宣传报道工作。

  4.交通保障组。责任单位: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植树沿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确保栽植质量。在植树期间,林工站技术组专业技术人员要进行实地技术指导。各单位要严格抓好组织实施,各嘎查村(社区)支部书记亲自抓,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加大宣传力度。植树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全民义务植树氛围。

  )严守廉政规定。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驻镇企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各村委、居委、二级单位要全员参与,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及时报送信息。活动期间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驻镇企业每日下午4点前需向镇林工站报送一次进展情况,信息内容要有数据、文字说明及亮点照片。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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