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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02/2021-03204 分  类:其他;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中共乌审召镇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1年06月18日 名  称:中共乌审召镇委员会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召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  号:乌召党发〔2021〕102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嘎查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信访及群众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嘎查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的职...

中共乌审召镇委员会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召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8

各嘎查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信访及群众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嘎查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妥善解决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以及《中共乌审旗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通知》(乌党办字〔20212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建立我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组  长:吉仁巴雅尔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小明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王宝平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纪委书记、旗派出乌审召镇监察办主任

宝音图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韩富城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硕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高  慧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阿古达木    副镇长

李燕飞      副镇长

杨骐瑞      技术推广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兼党政综合办主任

乌兰苏都    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乌力吉森布尔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长

张  飞      书记助理

特古斯      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许慧丽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谷子鹏      城市建设管理办负责人

苏雅拉图    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斯利木      乌审召镇派出所所长

张晓军      乌审召镇司法所所长

项鹏举      乌审召镇法庭庭长

赵海军      乌审召镇交警中队队长

永  红      乌审召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长

额尔德尼巴雅尔 布日都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长

昭日格图    查汗庙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长

曹  吉      巴音陶勒盖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长

李和平      浩勒报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卢  伟      巴嘎淖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魏亮亮      中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凤生      惠泽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格勒巴      绿洲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自动调整,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在平安建设办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平安建设办主任特古斯兼任办公室主任,综治干事石秀润乌顺其木格、腾格尔为成员,主要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一)联席会议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召开一次,研判当前信访形势,分析突出信访问题的特点规律,提出工作对策;了解上级交办和其他重要信访事项处理进度,提出催办督办意见。联席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二)分析引发群众上访的原因,研究制定处理上访问题的预案及各项措施。

(三)指导、协调、督促各村及时就地依法解决好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四)协调解决交叉信访问题。

(五)制定共性信访问题处理原则。

(六)研究确定向镇党委、政府呈报重大信访工作事项。

(七)负责制定领导包案方案。

(八)负责协调、处理紧急和突发上访事件,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报告。

(九)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

(十)完成镇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三、联席会议的有关程序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组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

(二)联席会议召开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需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信访和群众问题,拟制会议方案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实施。

(三)处理信访和群众问题时,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就地、依法处理,凡各嘎查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律不提交联席会议;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首先由涉及嘎查村(社区)或相关部门拿出信访问题基本情况和初步意见,并提供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召集人把关后,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不拖,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对无力调处的信访矛盾,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由于迟报、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涉及嘎查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于超越本嘎查村(社区)或相关部门职能范围的信访和群众问题,在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的同时,积极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信访渠道。如有越级上访,在接到通知后,村嘎查(社区),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应立即到现场做接洽工作,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由相关嘎查村(社区)或部门负责处理,不得推诿。

(六)联席会议研究信访案件时,涉及到村嘎查(社区),以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责任人要及时到会。

(七)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要及时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镇党委政府督查办要协助有关领导搞好督促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四、责任追究

对各嘎查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应该受理的群众信访,如因顶着不办,推诿拖拉而导致大规模群众性事件或大规模群众越级上访,按照相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中共乌审召镇委员会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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