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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02/2022-02760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2年05月16日 名  称: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召政发〔2022〕4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嘎查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现将《乌审召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

各嘎查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现将《乌审召镇202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2022516     

 

乌审召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保障农牧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牧民收入,根据《乌审旗农牧局关于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农牧函〔2022〕52号)的精神,结合我镇耕地地力现状和耕地地力保护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在丰收,提高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的指示精神,有效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牧民种粮收益的影响,稳定农牧民收入,保护农牧民种粮积极性。

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收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2022年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但要引导鼓励农牧民主动开展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种植绿肥还田等保护耕地地力的技术措施,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鼓励各地调整更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耕地质量提升补贴。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乌审旗农牧局下达我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任务量是36986亩,补贴资金1682991元;根据要求综合测算。同一年度执行统一的分配依据和补贴标准。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全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实施,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各嘎查村、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阿古达木      政府副镇长

 员:苏雅拉图      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浩斯巴雅尔    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巴音陶勒盖嘎查党支部书记、人民委员会主任

        乌审召嘎查党支部书记、人民委员会主任

 

额尔德尼巴雅尔  布日都嘎查党支部书记、人民委员会主任

昭日格图        查汗庙嘎查党支部书记、人民委员会主任

                 巴汗淖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纳木日          浩勒报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魏亮亮          中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负责我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制度实施面积核实、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阿古达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苏雅拉图同志兼任。

(二)落实补贴公示。按照“村级登记公示、乡村振兴办主要负责人初核的程序,对补贴面积进行核实。

1、村级登记,嘎查(村)按照补贴面积的要求,由村民报村嘎查,村嘎查对农户实际种粮补贴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牧户确认、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将登记到户的耕地种粮面积上报乡村振兴办。

2、乡村振兴办主要负责人初核的程序,对耕地补贴面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由财政所统一录入清册。统一上报旗农牧局和财政局。

3、乡村振兴办牵头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负责做好项目中的相关技术支持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工作。

(三)加大政策宣传。为促进政策平稳过渡,各嘎查村要加大宣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手机、宣传册以及干部走村入户等方式,广泛宣传实际种粮农牧民一次性补贴制度相关内容,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农牧户了解国家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稳定农牧民收入,保护农牧民种粮积极性,提升粮食生产潜力。

、保障措施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各嘎查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精准高效。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嘎查村作为实际种粮农牧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嘎查村要充分认识落实补贴政策的重要性,做好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二)加强项目监管和指导。各嘎查村要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旦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各嘎查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工作,使农户了解国家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的良好氛围,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制度,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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