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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02/2022-02764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2年03月31日 名  称: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召政发〔2022〕2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驻镇企业:   为进一步弘扬“牧区大寨”精神,加强全镇生态保护建设,现将《乌审召镇 2022 年春季...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1

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驻镇企业:

为进一步弘扬“牧区大寨”精神,加强全镇生态保护建设,现将《乌审召镇 2022 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2022331

 

 

 

乌审召镇2022年春季义务植树

造林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打造天蓝地绿、山青水秀、宜居宜业的“牧区大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着力构建美丽乡村,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可持续发展优势,为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形式

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镇林业工作站具体负责技术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片负责原则,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驻镇企业认真完成春季植树造林任务。

三、活动时间

春季集中义务植树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6—4 月30日。将4月28日定为集中义务植树日。

    四、工作任务 

(一)政府干部职工及二级单位。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及二级单位干部在乌审召镇乌审召镇生态教育基地进行集中义务植树,苗木统一供应,树种以柳树、樟子松等乡土树种为主。

    (二)各嘎查村、社区。各嘎查村和“3+1” 互助单位完成不少于 30 亩义务植树任务,义务植树地块自定、苗木自备。

(三)社会团体及广大农牧民。积极开展“幸福林”、“青年林”、“巾帼林”、“亲子林”、“民兵林”“企地互助林” 等主题造林活动,植树地块自行协调落实,广大农牧民在自家房前屋后植树,并鼓励其参与镇和嘎查村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五、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根据立地条件选择乡 土树种沙柳、紫穗槐等灌木树种。各单位所需苗木就近组织调运, 严禁从旗外地区调苗,严禁异地采挖移植大树造林。要加强苗木检疫工作,禁止从疫区调运苗木。

(二)苗木标准1.阔叶乔木树种干通直、根系完整;针叶树种顶芽饱满、层间距适中、冠形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带土球的苗木,土球一律用可降解材料包裹。 2.沙柳苗条造林所用苗木为沙柳扦插条,选择顺直的 2-3 年 生沙柳苗条,裁剪成长度为 60-80 厘米,小头直径 1 厘米以上的 插条。3.紫穗槐选择 1 年生紫穗槐苗条,地径≥0.3 厘米,根系长 度≥20 厘米的苗条。 4.苗木规格高 1.5 米以上,冠幅不小于 1 米。每亩种植密度 74 株,株行距为 3*3 米。

(三)栽植要求。乔木株行距为2×3米,大苗造林为大穴直径0.6m-1.0m、深0.6m-0.8m,栽植穴挖好后要进行表土回填;小苗造林为小穴直径0.3m-0.4m、深0.4m,栽植穴挖好后要进行表土回填;乔木每亩不低于111穴(2×3),灌木行距为 4 米,株距为 1 米,灌木不低于每亩 167 穴(1×4)。所有种植灌木地块必须设置沙障。

(四)沙障要求。沙柳沙障要求行距 4 米,用 2-3 根沙柳苗条首尾相接,并用绑丝捆绑成带状设置在沙丘上,用沙柳苗条固定沙障。沙障必须整齐设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宝音图为组长,各嘎查村(社区)、相关二级单位为成员的2022年春季义务植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分管副镇长阿古达木担任,具体负责春季义务植树造林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次绿化工作:

1.监督检查组:镇纪委办。主要职责:负责监督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的义务植树情况。

2.技术服务组: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苗木把关,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3.宣传报道组。责任单位:镇宣传办。主要职责:负责全镇义务植树的宣传报道工作。

4.交通保障组。责任单位: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植树沿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确保栽植质量。在造林期间,确保栽植质量,在植树期间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技术组专业技术人员要进行实地技术指导,要严格抓好组织实施,各嘎查村(社区)支部书记亲自抓,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在植树活动结束后对各单位施工质量和种植面积进行检查验收,次年春季验收成活率,苗木成活率要达到 75%,并纳入嘎查村年度实绩考核。

(三)加大宣传力度。植树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全民义务植树氛围。

()严守廉政规定。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各嘎查村委、二级单位要全员参与,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五)及时报送信息。活动期间,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活动当天下午5点前向镇宣传办报送进展情况,信息内容要有数据、文字说明及亮点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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