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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02/2022-03299 分  类:综合;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召镇政府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13日 名  称: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乌审旗第24届“敖伦胡日呼”文艺展演暨乌审召镇那达慕大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文  号:乌召政发〔2022〕85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驻镇企业:   为做好乌审旗第24届“敖伦胡日呼”文艺展演暨乌审召镇那达慕大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乌审旗第24届“敖伦胡日呼”文艺展演暨乌审召镇那达慕大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13

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驻镇企业:

为做好乌审旗第24届“敖伦胡日呼”文艺展演暨乌审召镇那达慕大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大会圆满完成。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旗和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按照大会实际要求,抓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在大会中出现疫情防控风险。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人员分类管理

1.对每一项任务分解到人,参会人员报备登记,做好人员健康管理,携带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赋予健康码,方可参会。

2.所有人参会人员、工作人员均需进行健康申报,申报状况正常并取得健康码绿码者方可参会和开展服务工作。申报状况异常或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由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卫生机构公安、大数据等部门进行诊断和评估,确定其是否可以参会和服务工作。

3.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病例处于出院后的隔离医学观察期、无症状感染者处于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医学观察随访期、入境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等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会和服务工作。

(二)加强重点场所防

(二)会场和准备

1.会议举行前对会场、就餐地点相关场所严格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并配备相关疫情防控物资。

2.会场、就餐地点应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临时隔离场所设于相对独立区域,与会场、就餐区不在同一楼栋或同一楼层,尽可能保持间隔距离,避免人流交叉。临时隔离场所内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洗手卫生设施、消毒药械,产生的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3.会场外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及时清理。洗手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三)有效开展应急处置

1.设置临时应急场所,方便救护车辆转运。同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洗手卫生设施,消毒药械,产生的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2.大会期间,由卫生院配有车辆,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选举过程中发现健康异常人员,立即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由医疗卫生保障人员进行初步排查,根据排查结果按规定进行处置,如为疑似病例,应及时联系卫生院由其转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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