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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348 分  类:其他;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28日 名  称: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镇消防服务中心的通知 文  号:乌召政发〔2023〕135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嘎查村社区,各办、中心、局,各驻镇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鄂尔多斯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消防安全“三长...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镇消防服务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8

各嘎查村社区,各办、中心、局,各驻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鄂尔多斯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消防安全“三长” 包保费任制安施方寨》特成立消防服务中心。

一、组织机构

乌审召镇消防服务中心工作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主任,分管领导及中心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具体承担中心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鄂尔多斯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消防安全“三长” 包保责任制实施方素》,研究部署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承担苏木乡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开展消防安全事故责任调查。

2.指导辖区内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外的社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协调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网格员开展每周防火检查和每月联合检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应息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辖区各类场所隐患台账、日常检查巡查记最、消防安全承诺书等,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4.定期组织消防宣传培训活动。定期组织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网格长、网格员和公安民警的消防工作水平。在火灾多发季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每半年组织辖区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演练、普及防火常识。

5.每季度组织石开一次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6.每年提请乡镇( 街道)与辖区社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7.完成上级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与消防相关的工作任务。

(二)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1.苏木乡镇街道)主要负 责人网格长)担任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2.推动苏木乡镇(街道)按照 “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贯彻消防法律法规,牵头落实苏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实体化运行。

3.牵头负责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组织对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各行政村、社区认真落实日常

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4.结合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拟定本级网格化排查工作计划,明确各中、小网格排查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5.每月提请苏木乡镇街道)组织各部门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为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和苏木乡镇街道)提供决策依据。

6.每季度提请苏木乡镇街道明确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责任部门。

7.推动苏木乡镇政府加强苏木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协调保障苏木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人员、车辆、经费和油料等需求。

8.提请苏木乡镇街道定期组织网格员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督促在醒目位置设置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栏,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报刊、提示卡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和提示。

9.提请苏木乡镇街道制定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和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文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

10.负责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人员和业务管理工作。副主任除协助主任工作,在主任离岗时,代行其职。

(三)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熟悉辖区消防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村庄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2.做好辖区消防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对辖区社会单位、公共消防设施、网格管理人员、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组织等基础数据,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3.指导辖区单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和火灾疏散预案,监督和指导社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开展消防工作;督促指导社区、行政村等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反馈信息。

4.每周抽查居民小区、沿街门店、“九小场所” 开展经常性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汇总整理行政村、社区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移送相应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5.每季度对辖区所有行政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全部检查一遍,向中心主任网格长)报告基层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向区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6.每月对社区消防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教育不少于1次,每半年组织辖区单位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1次。有针对性在火灾多发季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加大宣传频次和力度。

7.每季度邀请消防救援大队人员,组织对辖区网格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能力。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负责管理。

2.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3.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4.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5.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完好、有效、通畅。

6.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管理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7.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整改合格标准和所需经费来源。

8.建立用火、用电、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用电、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9.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0.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1.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的要求。

12.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13.制定火灾处置程序。明确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明确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四、运行保障

根据《乡镇消防队》(GT/T35547-2017)标准保障人员、车辆、经费和油料等需求。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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