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5392 分  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1年12月08日 名  称:关于做好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国资委发〔2021〕10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乌审旗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鄂尔多斯市军分区关于批转《鄂...

关于做好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8   分享:   

乌审旗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鄂尔多斯市军分区关于批转《鄂尔多斯市军人随军军属就业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府发〔2021〕104号)精神,经旗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乌审旗人民武装部政委崔正文家属陈桂荣同志符合随军军属就业安置条件,结合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工作的函》(乌人社函〔2021〕165号)要求,经我委研究决定,陈桂荣同志安置到你集团公司工作。请接知后,通知本人立即到岗工作,工资待遇按你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

上一篇: 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印发《乌审旗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调整处理政务服务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