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移动通信公司,各股室:
现将《通讯领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审旗工信和科技局
2022年7月16日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旗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精神,切实加强全旗通讯领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态势,保障全旗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乌审旗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乌审旗2022年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考评办法》(乌党办发〔2022〕45号),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由局党组书记或指定的局党组成员为召集人,旗移动、联通、电信3家企业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工信和科技局,由李怀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旗通讯领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断卡”行动及严查“卡商”、行业“内鬼”、买卖“两卡”人员等工作。
(二)配合旗反电诈工作成员单位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国境的打击治理工作。
(三)分析违法犯罪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三)指导各有关部门及包联嘎查村开展打击治理等工作,宣传工信部“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系统、全国移动电话卡“一证通查”及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等产品服务。
(四)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持续做好物联网卡安全管理。利用呼叫等待时间向用户展现网贷、刷单、交友等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典型场景,提高用户安全意识和识骗防骗技能。
(五)定期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完成旗反电诈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指定召集人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另行加增相关工作人员,但必须在会议前通知召集人或指定召集人同意后方可参会;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邀请成员单位参加。
(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必须履行保密原则,未经联席会议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信媒体透露或发布会议内容及相关信息。
(四)主动研究全旗通讯领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通报各类信息,会诊异常情况,及时解决困难,做到及时预判、深度对接、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我旗反电诈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