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加强我旗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一岗双责管理责任为核心,以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基础为主要任务,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宗教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推进宗教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场所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场所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宗教场所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有效遏制宗教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旗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检查重点
1.重点检查宗教场所点燃香烛活动管理情况,建立和落实香纸烛明火、消防安全等各项管理措施和制度,在点燃香烛的地方要落实专人管理,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点大蜡烛和在殿堂内等禁火区点燃香烛。
2.重点检查电线是否老化,是否安装跳闸开关设置,是否乱拉乱接电线。
3.重点检查厨房使用液化气情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4.重点检查宗教房屋质量情况。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有无及时落实措施予以整改,有无对危房进行鉴定和加固维修,有无在危房内从事宗教活动,有无建立健全各种应急预案。
5.重点检查灭火器设置情况。灭火器是否过期及数量情况,每位教职人员是否都会使用灭火器,是否开设安全通道等情况。
6.重点检查宗教活动期间活动安全情况。宗教活动是否有序,大型宗教活动是否报批,是否落实食品卫生、人员疏散等安全方面的工作措施或工作预案。
7.重点检查宗教活动场所违规建筑情况。对违规建筑要及时打击并制止,及时上报旗委政府。
四、组织领导
组 长:吉日嘎拉
副组长:沙仁朝格图
成 员:脑日布嘎尔迪、孟克达来、森格扎布、哈斯巴雅尔、古庆特古斯、扎嘎、王建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寺庙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
五、检查时间
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30日
六、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9月5日-9月10日)
1.工作组和佛教协会要进行专题研究,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寺庙检查整治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向有关场所公告本次检查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的时限规定,层层落实责任。
2.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单和学习栏等形式,大力开展宗教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特别要加强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消防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真正按照法律规定的准则办事,努力提高宗教人士及信教群众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检查整治阶段(9月10日-9月30日)
按照检查治理重点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要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治理办法和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和责任人,制定安全、火灾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定整改期限,并在整改期间落实严密监护等措施,保障安全;对存在重大安全、火灾隐患的场所,要采取专题研究、现场办公、协调解决等措施,坚决消除安全、火灾隐患,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尽快整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派出所、安监、宗教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采取依法责令停止活动、依法取缔等措施予以防范,并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在规定的时限内继续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要全部登记造册归档,完善基础台账;工作组在检查过程中如有发现违章搭建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严厉打击,对屡禁不止的要以文字形式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10日)
在此阶段,工作组及佛教协会对检查工作的成效、问题和相关建议进行总结,及时汇总,并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补缺补漏,建立长效机制,进行全面总结提高,不断提高宗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届时,我局将对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必须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到岗位,监督检查到每一位相关人员,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摸底,明确整改责任。必须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结合实际,加强宣传。采取宣传培训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强化警示教育,使相关人员成为支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参与者,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