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做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鄂民模评组发〔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相关报送工作要求如下:
一、报送时间:于6月14日上午11点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旗民委203办公室。
二、企业由属地苏木镇负责通知并报送。
联系人:乌洞托雅15247711919。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鄂民模评组发〔2022〕1号.pdf
文件下载: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副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