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中共乌审旗委员会 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党发〔2022〕16号)、《中共乌审旗委宣传部 中共乌审旗委统战部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 <乌审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乌民委发〔2023〕42号)精神,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充分掌握我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体情况,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经研究决定建立全旗少数民族流动人信息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打造宣传教育平台。一是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法制宣传周、依托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讲好乌审旗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好故事,不断夯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日益巩固。二是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各苏木镇社区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客户端等平台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宣传。三是加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培育“石榴籽社区”,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活动,打造各族群众共居共乐的互嵌式社会环境。
(二)打造信息管理平台。各苏木镇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统计表》《全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汇总表》(具体内容见附件),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台账,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进度。
(三)打造就业创业平台。一是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信息系统平台,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窗口,根据实际开发适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扩大就业范围。二是鼓励和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个体经营、经商办企业,支持经营特色产品,加强政策指导,提供便捷服务。三是建立就业培训体系,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职业技能、自主创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培训就业方面的台账。
(四)打造权益保障平台。一是保障符合条件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妥善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并在收费、管理等方面与本地学生同等对待,为在乌审旗生活居住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二是依托辖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障其在传统节日、饮食习惯、丧葬习俗等方面的合理需求。
(五)打造社区服务平台。坚持以社区为平台,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城市生活、融入社区。设立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络服务站(点),开设少数民族服务通道,开通服务热线,设置便民服务卡,编印服务手册,为他们提供具体、贴心的服务。在全旗推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六有”模式,即有一个管理机构、有一名管理联络员、有一本管理台账、有一本服务手册、有一个服务窗口、有一张便民联系卡,并在6月20日前每个社区要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
二、工作要求
(一)各苏木镇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细化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实施,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全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的相关工作。
(二)打造的五个平台工作开展情况及台账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请于6月20日前报旗民族事务委员会电子邮箱wmsj139@163.com,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党政新区6楼号D座203室)。
联 系 人:乌尼日其其格、得格净
联系电话:7210509
附件:1. 全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统计表
2.全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汇总表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