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执法局:
现将《乌审旗能源局学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审旗能源局
2020年8月19日
乌审旗能源局学习制度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保证机关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政治理论: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内容。政策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及中央、自治区、市、旗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知识新理论,能源相关管理办法、操作实务等业务知识,特别是能源项目业务办理。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确定学习和调研重点,并上报局党组。
二、参加对象
学习对象为全体干部职工。根据学习内容由局相关领导主持,学习资料由相关业务股室准备,局办公室负责学习活动的服务工作。
三、学习时间
开办“能源大讲堂”,每周星期一定为机关学习日。干部职工全年累计参加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参加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
四、学习形式
以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党风廉政学习、意识形态学习等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与党组书记讲党课相结合,每月至少安排4次集中学习,具体时间以办公室通知为准。集中学习采用会议、辅导讲座、观看视频等方式,参学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五、学习要求
(一)学习内容具体安排由宣传工作人员负责牵头,会同有关股室、二级单位收集整理全局性的学习资料、课件、制定学习计划。
(二)每个干部、职工必须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同时要记好平日自学情况的学习笔记,学习要有心得,有体会。每年的学习笔记不得少于5000字。每年必须完成2篇学习心得体会以上。
(三)集中学习前,各股室、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安排好手头的日常工作。集中学习时,设立学习签到表,办公室专人负责学习内容记录。
(四)不得无故缺席学习,否则按旷工论处。由于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参加学习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六、学习检查
分管机关的班子成员负责对干部职工学习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学习笔记是否健全、学习心得撰写是否符合要求等。
七、学习考核
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学习任务,将予以批评教育,本年度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