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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2013-13423 分  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信息化办 发文日期:2013年04月15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3〕25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5   分享: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15

 

 

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函20133)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法律法规为平台,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版权保护机制,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中心,依法全面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凡是使用未经授权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整改。20136月底前,完成政府机关正版化工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制度,切实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顺利进行,旗人民政府成

立旗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何向国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张瑞峰           旗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萨仁达来         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成  员:巴音青克乐       旗财政局局长

        谢晓军           旗审计局局长

                     旗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满都毕力格       旗信息化办公室主任

  苏建忠           旗工商行政管理局

        莫日根           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梁世和           旗文化系统工会主席

        乌兰图雅         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那日苏           嘎鲁图镇代镇长

        张振飞           无定河镇代镇长

        呼拉图           苏力德苏木代苏木长

        王广平           乌兰陶勒盖代镇长

        苏雅拉吉日嘎拉    图克镇镇长

                     乌审召镇代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主任由莫日根兼任。

(二)职责分工

    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承担全旗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日常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向旗领导小组报告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软件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旗财政局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的管理指导,对于需要集中采购且符合集中采购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集中采购。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旗信息办组织开展软件版权保护知识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预装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督促软件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旗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大计算机软件市场的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各安装使用单位要将正版软件作为国有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制定正版软件管理制度,坚持不懈地强化软件购买、安装、更换、使用、报废等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督促工作人员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好使用的正版软件资产,不得随意下载、安装、更换使用中的正版软件。

四、工作安排

全旗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从20133月初开始6底结束,按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摸底调查阶段(31日—315日)。全旗各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检查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的使用情况,认真填报《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并于38日前报旗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促检查阶段(316日—415日)。旗人民政府督查室组织协调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信息办、财政局、工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结果报旗人民政府。

(三)采购安装阶段(416日—515日)。财政部门根据摸底后提供的正版软件,按照旗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软件安装由软件供应商负责,信息办、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给予指导。2013530日前完成全旗政府机关软件安装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516日—630)旗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旗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对于维护政府形象、坚持依法行政、建设诚信政府、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机关使

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工作措施,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加大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切实将软件正版化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苏木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本部门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对已安装正版软件的,保留有效授权证明,并纳入资产管理;对使用的未经授权(非正版)软件,必须立即删除。对因使用盗版软件而引起纠纷或诉讼损害国家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单位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保护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在旗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相关工作。

(三)专人负责,有序推进。为促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各单位要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要于2013417日前报送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联系人:乌兰图雅、海日汗,联系电话:7218083。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完成好更换安装正版软件的工作任务,同时要积极配合旗检查督导组开展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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