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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2013-14730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信息化办 发文日期:2013年06月25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3〕5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纳林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5   分享: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纳林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全区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鄂府办发电〔201338号)要求,进一步抓好全旗安全生产工作,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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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登记表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5

 

 

 

 

 

 

 

附件1

 

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各地、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全旗所有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化、法人承诺制度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情况。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4、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6、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情况。

    7、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8、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

    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10、外委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三)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包括铁路运输)、民航、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燃气管道、消防等行业(领域),以及地下空间、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厅、旅游景点、车站、商场、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环节的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1365930日。

三、检查方式与责任落实

本次大检查由旗人民政府组织,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监督,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为主,政府分管副旗长带领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继续完善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苏木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园区)属地管理责任为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做到责任到车间、班组、现场,一级对一级负责,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管理。同时,继续落实好党政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成立安全检查组。政府各分管副旗长负责组织并带领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各部门负责主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扫除监管盲区和死角,把综合监管、安全监管、行业监管的职责落实到位,形成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强大工作合力。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1、工业经济和环境保护安全检查组

  长:张志雄

副组长:满都呼、郭平、赵连军、折海军、白文元

工作人员从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煤炭局、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抽调。

    ⑴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天然气管道等直管领域和机械加工、商贸等八大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

    ⑵旗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一般性工业建设项目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⑶旗环境保护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控和处置管理工作,加强有毒化学品的应急监测,加大对各类环保设施、水源地及其保护区巡查监管力度,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⑷旗煤炭局负责煤矿开发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积极推进煤矿井下“六大”(检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实救)避险系统建设,加大对矿建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严禁违规建设。

    ⑸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天然气开发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把勘、探、钻、采、输审批关,禁止未到旗安监局办理备案手续的企业开展施工作业,同时加大对钻井现场、集气站、净化处理厂、输配管线的巡查力度。

2、农牧林水及电力安全检查组

  长:苏日嘎拉图

副组长:赛音朝格图、樊坤、那顺、李彦桥、达布希拉图、李兴飞、刘强

工作人员从旗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和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办、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气象局、供电公司抽调。

    ⑴旗农牧业局负责农牧业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农药、灭鼠药的经营和使用情况,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农药和灭鼠药的单位,同时做好草原防火工作。

    ⑵旗林业局负责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做好森林防火、飞播、林业机械化作业等方面安全生产检查。

    ⑶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负责水利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做好水库、堤防、引水枢纽及供水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⑷旗水土保持办负责水土保持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做好水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淤地坝等水保工程的安全监管。

⑸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沙地柏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⑹旗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极端天气防雷、防雹等工作,同时做好增雨防雹弹药的贮运、使用环节安全工作。

⑺旗供电公司负责电力项目、电网建设、电力技术装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农村牧区供电网络巡线检查。

3、城镇建设安全检查组

  长:折占海

副组长:王茂荣、黄云鹏、吉仁门都、斯仁脑日布、王锦峰、高广利、李慧敏

工作人员从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防办、住房管理中心、公共事业管理局、房屋征收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抽调。

    ⑴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针对建筑施工旺季,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查涉及深基坑、脚手架、坍塌等安全事故隐患,规范工程承包发包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无资质从业行为。同时加强对嘎鲁图镇区供水、供气设施设备及管网的隐患排查。

⑵旗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人防工程的防汛、防火工作。

⑶旗住房管理中心负责房地产开发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物业、供暖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⑷旗公共事业管理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做好环卫人员、车辆施工作业安全检查,开展嘎鲁图镇区范围内窨井盖破损、缺失等隐患治理。

⑸旗房屋征收局负责拆迁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通讯领域安全生产大工作,保证基站、光缆等通讯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4、道路交通、矿产资源及文化旅游安全检查组

  长:何向国

副组长:萨仁达来、肖海福、吉仁巴雅尔、赵文斌、张军、谷晓虎、边金良、苏建忠、王金明

工作人员从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旅游促进中心、铁路民航建设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运管所抽调。

    ⑴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文化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大型演艺场所、影剧院、博物馆、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严防火灾、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⑵旗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学校、幼儿园的师生安全教育及校舍安全检查。

    ⑶旗交通运输局、运管所负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做好出租车、客运和危化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以及维修服务单位、道路安全设施与防护工程的隐患检查工作。

    ⑷旗国土资源局负责矿产资源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私挖滥采等行为,加大对非煤矿山边坡防倾塌措施的检查力度,关停取缔无证经营单位。

    ⑸旗旅游促进中心负责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做好旅游景点安全设施设备及宾馆酒店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同时做好旅游车船、特种旅游设备的安全监管。

    ⑹旗铁路民航建设办公室负责铁路民航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严把施工企业资质关,同时做好铁路沿线巡查工作。

    ⑺旗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特种设备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做好气体充装单位和充装设备、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工业氧气瓶、压力管道、涉氨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⑻旗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查处违法无证经营单位。

5、发改商务、医疗卫生及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

  长:薛海霞

副组长:赵咏峰、张晓虎、刘子斌、吕琪

工作人员从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管理中心抽调。

    ⑴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商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库、加油站、定点屠宰厂等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源头把关制度,未经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备案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准立项。

    ⑵旗卫生局负责卫生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职业病体检、鉴定机构的检查,做好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病诊断工作,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⑶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餐饮、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⑷旗粮食管理中心负责粮食储备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6、公安、交通、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组

  长:刘青山

副组长:王军、赵金生、邬志远

工作人员从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消防大队抽调。

⑴旗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打击无证经营、销售、运输行为,重点加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场所的安全监管。

⑵旗交管大队负责交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活动的开展,继续以客运车辆、大货车、农村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为重点,集中整治车辆达标管理和“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农用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⑶旗消防大队负责消防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工棚和工业企业为重点,深化消防领域安全整治,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要统筹抓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深化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查摆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工作漏洞,突出抓好煤炭、危化、道路交通、建筑、天然气管道、非煤矿山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深入基层和安全生产一线,狠抓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彻底地查找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认真研究整改方法和措施,坚决防止“走过场”。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进行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造册并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层层挂牌督办,对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在全旗范围内通报,对限定期限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因检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引发伤亡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环节、各岗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特别要注意对盲区和死角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安全承诺、安全班组、安全标准化、领导带班等相关制度规定,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旗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检查组成员单位及各苏木镇、经济开发区(园区)务于每月14日、29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隐患排查登记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477-7214422),逾期未报在全旗范围内通报。 

 

附件2

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序号

检查对象

安全隐患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

督促整改单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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