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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2016-00688 分  类:综合;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电子政务中心 发文日期:2016年03月30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旗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6〕1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全旗政府系统督查工作...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旗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30   分享:   

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全旗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2016年全旗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抓落实工作意义重大。今年旗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将以旗委十四届十一次全委会议和旗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为重点,紧紧围绕旗委、旗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抓工作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

一、着力做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落实

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等主要预期目标按时完成。在项目推进方面,重点督查内蒙古中煤蒙大50万吨工程塑料、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深加工示范等20个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情况,4.1万亩高标准农田、2万亩现代农业基地、“五型村庄”等11个现代农牧业项目建设情况,纳林河防洪堤加固、无定河治理、纳林河至图克至乌审召输水管线工程、上海庙至山东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乌审段)、蒙华铁路等22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在城镇建设方面,重点督查达布察克公园环境提升工程、嘎鲁图镇污水回用项目、45座旱厕改建水厕、对10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等13个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在惠民工程方面,重点督查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幸福养老工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精准扶贫工程、“i乌审”信息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程、绿色出行工程推进情况,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和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重点督查中天合创葫芦素、门克庆煤矿等6个煤矿矿区农牧民搬迁安置工作推进情况,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3万亩林业生态建设、10万亩草原生态保护项目的完成情况。在全面推进深化改革方面,重点督查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化建设试点、自治区“救急难”改革试点、深化蒙中医药相关改革试点等全旗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推进情况。在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重点督查萨拉乌苏、察汗苏力德、乌审召等重点景区基础设施,乡村旅游体验示范点,乡村旅游典型示范户,农畜产品仓储物流(冷链)中心等11个文化旅游商贸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在社会治理方面,重点督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5类18项环境综合整治等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完成情况。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全面督查转变政府职能、落实简政放权、建立负面清单、推进政务公开、公务用车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为重点,引入督查问责和激励机制,对慵政、懒政、怠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出台的配套规定和要求为重点,继续抓好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反对铺张浪费等方面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着力做好领导批示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按照“逐项梳理、建立台账、加强督办、促进落实”的要求,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旗政府领导批示件及旗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适时催办、全程督办,加大对各承办单位的督查力度,及时准确反馈相关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办结。对于一些重大紧急事项,特别是涉及农牧民生产生活和弱势群体利益的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件,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督办、确保在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报告,实现快办快结快反馈。对于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重要事项,要有选择性地开展实地调查和复核回访,确保督办事项落到实处的同时还要经得起检验。

三、着力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查落实

重点督查政府今年承办的5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6件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统称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民主监督、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任务。要严格按照旗政府建议提案转办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带头批办、领办重点建议和提案工作,推动重点建议和提案转化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举措。此外,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交流,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商量、办后回访,切实提高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督查考核方式和程序。加强政府督查室和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在督查工作中的作用,在形成督查工作合力的同时,确保督查公正公平,进而增强督查工作实效。

(二)进一步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责任追究,促使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改进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积极主动按照《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旗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乌党办发〔2016〕4号)中各项工作任务进度节点报送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开展情况;各类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另又明确要求的,按会议要求报送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政府督查室对各地各部门日常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电子邮箱:wsqzfdcs@163.com,联系电话:0477-758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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