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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 分  类:综合;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电子政务中心 发文日期:2016年06月30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6〕6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审旗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30   分享: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审旗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乌审旗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市及旗委、旗人民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6〕63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全面公开旗本级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公开,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市里委托我旗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旗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工作。(旗人民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1.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旅游促进中心、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2.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及时上传公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实现信息归集共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3.加快推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与“鄂尔多斯信用网”网站的连接工作,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同步做好旗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示,行政许可承办单位和行政处罚作出单位在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应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透明。

1.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加快推进旗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步伐的同时,要加快建成覆盖全旗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形成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有机结合、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融合联动、功能互补的综合性服务格局。(旗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2.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热、环保、交通等与民生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公共企事业单位必须公开服务指南、价格收费依据和标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旗教育局、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旗住房管理中心、旗环境保护局、旗交通局、旗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3.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围绕阶梯水价、气价、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重点任务,做好相关政策的公开和宣传解读工作。(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

4.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旗公安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重点围绕结构性改革,加大对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方面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强化宣传深度,稳定市场预期。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公开的重大政策,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十个全覆盖”工程,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依托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和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落实)

(七)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1.加强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利民利企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政策传播覆盖面。(旗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2.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定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并加强对清单的管理更新,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也要及时公开。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清晰明确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旗财政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八)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资产评估项目等方面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落实)

(九)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

1.加大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措施和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全程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旗扶贫开发中心牵头落实)

2.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旗民政局负责落实)

(十)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根据灾情情况及时发布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减灾救灾信息。(旗民政局负责落实)

(十一)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做好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公开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做好面向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发布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十二)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强化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公开、补助资金分配公开、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旗住房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十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根据市统一发布的监测数据,及时公开全旗空气质量预报、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二是加强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三是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及时对外公开环评信息。四是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旗环境保护局、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十四)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做好专项教育督导报告、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内容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公开,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旗教育局牵头落实)

2.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落实)

3.继续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十五)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决策制定过程公开机制,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六)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1.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委、旗人民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2.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和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加大典型情况通报力度,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旗审计局牵头落实)

(十七)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全旗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旗财政局牵头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政府部门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将经本部门负责同志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随文件一并报送,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作退文处理。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公开。(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2.探索建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围绕旗人民政府重要政策、重大决策以及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在新闻媒体宣讲、接受访谈、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各苏木镇以及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旗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和乌审报社分别牵头落实)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及时上报并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苏木镇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如政府门户网站、电视、报纸、微信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要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做好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的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同时,进一步畅通媒体采访渠道,为媒体采访报道创造便利条件,主动向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记者站等)提供素材,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旗政务公开工作由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分管,各地、各部门也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根据工作需要、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旗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抓好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旗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责任机构、配齐配强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苏木镇人民政府和旗直部门负责人年内至少专门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旗电子政务中心负责落实)

2.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各地各部门在充分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包括网络红页)和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要不断加大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的力度;要在旗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和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探索开展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交流互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3.整合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和资源。以建设智慧政务平台为契机,同步谋划、统筹推进旗政务服务中心、苏木镇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联网办公,形成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体系。(旗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1.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2.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制定工作流程、统一文书格式,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报告发布及时规范。(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各单位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认真开展培训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加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管理。一是将旗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年内完成,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二是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年度考评范畴,推动工作有效落实。(旗考核办、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其他要求。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并于8月10日前将方案和相关工作部署推进情况报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苏木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乌审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乌审旗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

附件1

 

 

 

乌审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工作需要人事变动,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志雄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贺  荣       旗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马亚栋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主任

            吴国春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德海       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瑞峰       旗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乌兰巴特尔   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巴音青克乐   旗财政局局长

                     旗司法局局长

            樊  东       旗审计局局长       

            郭  生       旗统计局局长

            达布希格其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苏雅拉陶特胡     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肖海福       旗教育局局长

            赵文斌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茂荣       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吴建国       旗煤炭局局长

            杨志远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  平       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朝鲁巴特尔   旗民政局局长

            满都呼       旗科学技术局局长

            吉日嘎拉     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吉仁巴雅尔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赛音朝克图   旗农牧业局局长

            樊  坤       旗林业局局长

            折海军       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局长            

            赵子录       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刘子斌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永强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汉文       旗公安局副局长                 

            拓宏进       旗国税局局长

            高林峰       旗地税局局长

            何广州       旗档案局局长

            乌兰夫       旗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周子国       旗城乡规划中心主任

            吉仁门都     旗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斯仁脑日布   旗房屋征收局局长

            刘建斌       旗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主任

            王海军       旗园林绿化局局长

            白利平       旗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解小军       旗社保局局长

            燕飞世       旗就业局局长

            谷子禄       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张晓勇       旗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满都毕力格   旗信息化办公室主任

            乌  兰       旗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

            张陆云       旗机关事务局局长   

            张子涛       旗供销合作联社主任

            薛晨光       旗农牧业机械化局局长

            那日苏       嘎鲁图镇镇长

            张振飞       无定河镇镇长

            吉仁巴雅尔   苏力德苏木苏木长

            边宏耀       乌兰陶勒盖镇镇长 

            哈斯其木格   图克镇镇长

                     乌审召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亚栋同志兼任。

各苏木镇以及旗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今后,除旗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或分管此项工作)者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14  

附件2      
乌审旗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
           
序号 重点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推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和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公开,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更新。 旗人民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 2016年10月底
2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1.推进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旅游促进中心、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2.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及时上传公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3.做好旗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集中公示,行政许可承办单位和行政处罚作出单位在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应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 2016年9月底
3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1.加快建成覆盖全旗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 旗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2016年12月底
2.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热、环保、交通等与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公共企事业单位必须公开服务指南、价格收费依据和标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旗教育局、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旗住房管理中心、旗环境保护局、旗交通局、旗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别落实 及时落实
3.围绕阶梯水价、气价、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重点任务,做好相关政策的公开和解读。 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4.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 旗公安局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4 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重点围绕结构性改革,加大对“三去两降一补”等方面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公开的重大政策,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等方式集中发布。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及时落实
5 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围绕“十个全覆盖”工程,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 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6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依托市旗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 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落实 及时落实
7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强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利民利企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公开力度。 旗财政局、旗国税局、旗地税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 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旗财政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8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及时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9 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措施和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全程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 旗扶贫开发中心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 旗民政局负责落实 及时落实
10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的公开,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根据灾情情况及时发布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减灾救灾信息。 旗民政局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11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及时公开发布就业供求信息。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12 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1.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强化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公开、补助资金分配公开、改造结果公开。 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2.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旗住房管理中心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13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全旗空气质量预报、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及时对外公开环评信息。 旗环境保护局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2.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旗环境保护局、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14 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做好专项教育督导报告、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内容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 旗教育局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2.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落实 2016年8月底
3.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15 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探索建立决策制定过程公开机制,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2016年12月底
16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1.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委、旗人民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及时落实
2.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和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加大典型情况通报力度,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旗审计局牵头落实 2016年12月底
17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做好全旗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推进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旗财政局牵头落实 及时落实
18 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1.以政府部门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公开。 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及时落实
2.探索建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围绕旗人民政府重要政策、重大决策以及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各苏木镇以及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旗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和乌审报社分别牵头落实 2016年12月底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组织做好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苏木镇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及时落实
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要主动向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记者站等)提供素材,做好发布解读工作。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及时落实
19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 明确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并对外公布。明确政务公开责任机构,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业务。根据工作需要、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苏木镇人民政府和旗直部门负责人年内至少专门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016年7月底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1.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 旗电子政务中心负责落实 2016年12月底
2.不断加大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的力度;旗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和档案馆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息;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探索开展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交流互动。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及时落实
3.以建设智慧政务平台为契机,同步谋划、统筹推进旗政务服务中心、苏木镇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联网办公,形成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体系。 旗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2016年12月底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1.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及时落实
2.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制定工作流程、统一文书格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016年12月底
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内容,认真做好培训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016年12月底
加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管理 将旗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年内完成,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年度考评范畴,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旗考核办、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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