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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 分  类:综合;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电子政务中心 发文日期:2016年08月16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6〕7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旗直各执法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要求,探索推进行政执法全...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6   分享:   

旗直各执法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要求,探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决定在旗公安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旗烟草专卖局、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旗农牧业局、旗林业局等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以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对执法全过程的跟踪和监督管理为内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为保障,科学、有序地开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在全旗适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原则。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精神,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要求,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做好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

    2、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改革成果和取得的改革经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建立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机制和模式,及时发现、解决和有效预防执法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

    3、改革创新原则。试点工作要立足于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堵塞执法漏洞,严格执法责任,实现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树立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逐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4、多措并举原则。要充分利用执法文书电子化、办案信息系统化、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各种记录手段之间的综合运用,在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各个环节的无缝对接和全过程的跟踪监管,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活动包括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送达等多个环节,要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完善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制度,运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相关执法活动进行纸质和音视频记载。要对执法活动的每一个步骤都进行相应记录,及时收集、固定案件证据,确保所有执法工作纳入到全程跟踪管理范围。

    (二)完善配套机制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评议考核力度,将应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与执法人员的奖惩挂钩,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启动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公开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情况,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强对外宣传,扩大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知情面,通过社会公众加大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力度。

    (三)及时总结建章立制。要注重工作评估和经验总结,注意收集、汇总、分析有关数据,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本单位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章立制,剖析工作典型案例,树立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巩固并推广工作成果。

三、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按照以下三个阶段,分步骤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6年8月—9月)试点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认真研究论证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现状,科学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6年9月—11月)。试点单位要认真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试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实施过程等跟踪调研,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并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总结。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试点单位要在2016年12月底前,对本单位的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加强和改进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旗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办公室要在总结各试点单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在全旗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方案,报经旗政府同意后,适时在全旗推广。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附件: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

联络员信息表

联络员姓名

 

性 别

 

职 务

 

电话号码(办)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填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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