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乌审旗春季造林绿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2019年乌审旗春季造林绿化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和绿化意识,进一步推动国土绿化进程,实现绿色乌审在新时代绿色崛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树牢底线思维,保持工作定力,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不断提升造林绿化水平,为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组织形式
由旗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旗林业和草原局具体负责技术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片负责原则,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各部门认真完成春季植树造林任务。
三、工作重点
结合乌审全域旅游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通过重点区域绿化和义务植树活动方式,继续加大城镇周边、交通干线、村庄前后、农牧家乐等地区绿化。
(一)抓好重要交通干线、通村公路沿线绿化工作,对乌嘎线、S215线、嘎大线、阿小线进行绿化提升,种植旱柳、紫穗槐等乡土树种,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绿化效果;
(二)对违法占用林地的,要坚决督促涉事单位和个人进行植被恢复,特别是毁林毁草开垦,而有关部门同意通电通水的地块,有关部门要坚决督促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植被品种;
(三)重点打造旗政府所在地周边村绿化美化建设,做好绿化造林的补植补造工程。因地制宜,构建四种村庄绿化基本模式,即以休闲旅游采摘为主的旅游服务型村庄,以景观绿化为主的生态园林型村庄,以综合实现经济效益和绿化效果为主的经济产业型村庄和以营造生态林、防护林为重点的绿色家园型村庄;
(四)对原不合格的造林地块进行补植补造,补植补造树种为杨柴、旱柳、柠条、紫穗槐等乡土树种;
(五)在南火车站周边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绿化造林活动;
(六)在水土条件及气候适合的地区建设部分经济林;
(七)打造若干重点造林大户和生态园林型示范户;
(八)统一安排春季集中义务植树活动。
四、任务安排
(一)旗直机关植树造林任务。
2019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旗直机关各部门在“3+1”帮扶点联系植树造林地块,重点在道路两侧栽植旱柳和紫穗槐等树种。
(二)积极推进社会造林,引导各类主体参与植树造林活动。
各部门应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种植幸福林、青年林、巾帼林、亲子林等,开展植绿护绿、绿化家园等主题活动,种植地块在嘎鲁图镇南火车站周边。
(三)各苏木镇人民政府造林任务。
一是认真开展植树造林。苏木镇主要在新建道路(柏油或水泥路)两侧种植旱柳进行绿化;
二是加强督促植被恢复。对镇区内违法占用林草地的,要坚决督促涉事单位和个人进行植被恢复,特别是毁林毁草开垦土地,并且同意通电通水的地块,要坚决督促进行林业植被恢复,恢复原有植被品种。
三是各开发区及所属企业义务植树工作安排。各工业园区自行安排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地块自行协商解决,按照“适地适树、保证成活”的原则,自行确定树种。
四是林草局负责实施好林草类项目。
五、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根据立地条件选择乡土树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具备浇水条件的可以栽植乔木,如:山桃、山杏、红枣、竹柳、海红子、旱柳、火炬树、胡杨等苗木。
(二)苗木供应。植树造林所需苗木由各苏木镇和相关单位自备。各单位所需苗木就近组织调运,严禁从旗外地区调苗,严禁异地采挖移植大树造林。要加强苗木检疫工作,禁止从疫区调运苗木。
(三)苗木标准。阔叶乔木树干通直,根系完整;针叶树种顶芽饱满,层间距适中,冠形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带土球的苗木,土球一律用可降解材料包裹。
(四)种植要求。乔木株行距为2×3米,大苗造林:大穴直径0.6米-1.0米,深0.6米-0.8米,栽植穴挖好后要进行表土回填;小苗造林:小穴直径0.3米-0.4米,深0.4米,栽植穴挖好后要进行表土回填;乔木每亩不低于111穴(2×3),灌木不低于每亩111穴(1×6)。所有种植灌木地块必须设置沙障,涉及园林景观林的株行距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主动参与,认真履行绿化任务,明确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责任制,各单位和苏木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植树,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技术人员实行技术承包制,从选地、整地、调苗、假植、浇水、养护等实行全程承包。
(二)强化管理,保证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抓好组织实施,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栽一棵、活一棵、保一棵。在国土绿化工作期间,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技术指导。旗种苗、森防、森林公安等要对苗木质量、来源、检疫、调运等开展联合检查,确保苗木质量。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旗广电中心、网信办、绿色乌审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多角度、多形式地挖掘新素材、选树新典型,营造良好的植树绿化氛围,并通过发送短信、微信、悬挂条幅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使植树造林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严格督查,保证实效。为保障绿化造林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旗人民政府将组织监察、督查、林草、建设和园林部门,不定期对绿化造林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利的将通报批评,并对工作严重滞后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