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政府办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0155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14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20〕72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常态...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4   分享:    下载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压态势,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进入岁末年初,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冬季是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较多的季节,安全风险增大,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科学下达指标,合理安排生产;要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和执行力,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严抓落实,切实将安全监管责任层层压实,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强设施设备作业的工作程序和检维修、登高、有限空间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检查,进一步规范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增强管理制度约束力,不断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预警系统;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冲击地压、井下水害等防治工作,持续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安全检查和火灾防控工作;要牢固树立“零死亡”观念,进一步强化外委队伍管理,不断加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严防事故发生。各有关部门要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上再发力、再推进,突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加强执法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检查不留盲区、隐患整改不走过场,坚决克服疲倦、松懈、麻痹的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和系统性工作,需各苏木镇、各部门、各企业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强化项目环评

  管理、环境风险排查,加大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从严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各园区要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各苏木镇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各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大技术改造和环保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矿井水、高盐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推进渣场规范化建设和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切实提高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率。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研究学习,建立健全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

  三、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等地区,相继报告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疫情输入风险依然存在。为精准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请各有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对接,坚持预防为主,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管理、体温检测、开窗通风、物资储备、宣传教育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14

上一篇: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篇: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乌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