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政府办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2294 分  类:卫生;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1年07月02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21﹞38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2   分享: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从7月1日起,凡18周岁以上符合接种要求的人员,分批分片开展全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调度,及时成立疫苗接种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每日调度管辖内疫苗接种情况,及时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快速精准统计接种人数,按时集中组织人员接种疫苗。对风险大、人口密度大的地方优先接种。苏木镇要按照嘎查村(社区)分片推进,包联干部、三委班子和计生村长要责任到人,分户包人;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和各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未接种人员分单位精准组织接种,确保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接尽接,不漏一人,绝不能出现无组织、无人管理等其他混乱现象。

  二、强化精准推进

  各部门要立即组织机关责任人召开动员会,量化接种任务,细化组织措施,安排人员到接种点值守、组织、协调。对管辖内未接种疫苗的要第一时间组织接种,精准掌握每天接种人员及数量和辖区内任务完成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安局、能源局、市场局、工信局、教体局、文旅局、交通局、住建局)对所负责管辖的单位、企业要指专人负责,上下联动,积极配合,全面开展剩余人员接种工作。旗人民政府外事办要做好我旗海外人员、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及外籍人士的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行业主管部门要确保在10月1日前完成全旗疫苗接种率达到80%以上(15.8万人×80%=12.64万人)。旗疾控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疫苗供应、接种进度和新冠疫情形势,随时调整疫苗分配工作。

  三、强化组织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做好疫苗接种工作舆论引导,加大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力度,妥善管控网络舆情,强化正面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和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接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的措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等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耦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积极争取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四、强化责任落实

  当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苗接种这项政治任务,要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等各方责任。旗政府将不期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调度,各部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各自职责、主动担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疫苗接种工作,并严格落实好日调度、周通报等工作制度,确保疫苗接种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经济开发区(园区)、苏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制订位职工疫苗接种时间表,做好疫苗接种第一剂和第二剂前后协调组织工作,确保一剂、二剂疫苗按时顺利进行。

  五、强化督导检查

  旗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通过不期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各地各部门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立行立改,克服麻痹思想,依法履职尽责,确保疫苗接种任务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思想不重视、组织不到位、实施不得力导致工作推进缓慢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旗政府将进行诫勉谈话,并将疫苗接种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21年实绩考核考评内容。

  附件1:乌审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安排表(苏木镇)

  附件2:乌审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安排表(企业、市场从业人员、机关)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乌审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安排表(苏木镇)(2)(1)..xlsx
乌审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安排表(企业、市场从业人员、机关)(1).xls.xls

上一篇: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旗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下一篇: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张陆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