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经传承人申报、各保护单位推荐,我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专家按照评审标准进行了评审,现将第五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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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五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
乌审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