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做好全旗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审批工作,决定成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及责任分工安排如下:
组 长:张 军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崔君梅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 渊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雅拉达来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乌兰牧骑队长布 赫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
边小龙 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乌 兰 文化和旅游局文学艺术股股长
布日勒吉 文化和旅游局审批监管股股长
海日汗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审批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冯渊同志兼任,具体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条件、从业人员资格、办公场所、办公条件、培训项目内容及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监管重点工作推进等,所有成员负责管理和监督校外培训机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5日
文件下载: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成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