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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4271 分  类: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2022年04月04日 名  称:关于印发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文旅发〔2022〕2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关于印发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4   分享:   

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28日  



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和市、旗委政府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全旗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大安全理念融入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生动实践、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根基,融入全旗对标先进“跑起来、提效能、争一流”的奋斗进程,融入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着力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活动主题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我局成立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  军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朱志忠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君梅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雅拉达来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斯  仁       乌兰牧骑队长

边国栋       文旅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布  赫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哈斯达来     文化馆馆长

娜布庆花     图书馆馆长

            陶格通其木格   文物保护中心主任

金  海       马头琴交响乐团团长

边小龙       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雷明东       公共服务股股长兼信息中心主任

郭  荣      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秘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边小龙同志兼任,具体负责“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统筹协调、定期检查、日常监督等工作。

四、活动内容

1.各二级单位在主要场所悬挂有关“4·15”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为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营造氛围。

2.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融入到群众文化活动中。

3.充分利用各类面向公众的电子屏滚动播出“4·15”国家安全日宣传标语;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主题。要围绕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的主题,高度重视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二)部门联动。各二级单位要扎实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工作;策划和组织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全体职工干部的总体安全观。

(三)各二级单位结合部门特点,可自行开展各类“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在活动中要注意收集整理有关活动资料,于4月14日前将本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资料及总结报送至文旅局办公室402。

(联系人:郭荣,联系电话:1570492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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