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保障我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相关规定,我局拟以划拨方式供应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如下:
宗地一:地块编号为2020057号,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英雄路北、世嘉C区东,规划用地面积10173.6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10040.4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乌审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拟建设项目名称为乌审旗廉租房建设项目,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廉租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发〔2020〕42号)文件批复,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产业用地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有关意见》文件相关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宗地二:地块编号为2020058号,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达布察克路北、布日都街东,规划用地面积9052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8968.1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乌审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拟建设项目名称为乌审旗廉租房建设项目,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廉租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发〔2020〕42号)文件批复,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产业用地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有关意见》文件相关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宗地三:地块编号为2020061号,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规划用地面积4180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418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服务设施用地(教育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乌审旗教育体育局,拟建设项目名称为乌审旗第一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第一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发〔2020〕36号)文件批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第六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第(五)款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第1项:学校教学、办公、实验、科研及校内文化体育设施”之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宗地四:地块编号为2020060号,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怡林南路南、南丁西路西,规划用地面积26680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2602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服务设施用地(教育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乌审旗教育体育局,拟建设项目名称为乌审旗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发〔2019〕77号)文件批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第六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第(五)款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第1项:学校教学、办公、实验、科研及校内文化体育设施”之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宗地五:地块编号为2020046号,位于苏力德苏木贺希格巴图街南、浩尼沁路东,规划用地面积12305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1230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文体科技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乌审旗苏力德苏木人民政府,拟建设项目名称为沙尔利格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沙尔利格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发〔2020〕50号)文件批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第六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第(八)款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第4项: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之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宗地六:地块编号为2020028号,位于乌审旗苏力德苏木镇区浩尼沁路西侧,规划用地面积110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11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建设项目名称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厕所建设项目(苏力德苏木镇区南侧厕所),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厕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发〔2019〕64号)、《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厕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乌发改发〔2019〕94号)文件批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第六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第(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第5项:环境卫生设施:包括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粪便)处理实施、其它环卫设施”之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宗地七:地块编号为2020026号,位于乌审旗苏力德苏木镇区,规划用地面积120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1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建设项目名称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厕所建设项目(苏力德苏木镇区公共厕所),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厕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发〔2019〕64号)、《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厕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乌发改发〔2019〕94号)文件批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第六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第(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第5项:环境卫生设施:包括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粪便)处理实施、其它环卫设施”之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宗地八:地块编号为2020027号,位于乌审旗苏力德苏木镇区支路一北、萨力沁路西,规划用地面积120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1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建设项目名称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厕所建设项目(苏力德苏木工商所公厕),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厕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发〔2019〕64号)、《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厕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乌发改发〔2019〕94号)文件批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第六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第(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第5项:环境卫生设施:包括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粪便)处理实施、其它环卫设施”之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以上请示妥否,请予批复。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