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
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及我局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度我局预算报告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和市关于自然资源方面的政策规定。
(二)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国土空间规划发展战略的研究与编制。
(三)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制定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四)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六)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七)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规划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及全旗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旗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八)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权限核发规划许可。负责参与全旗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旗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拟订。负责督促、收缴各类城建档案,并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城市地理信息的规划管理工作。
(九)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政府投资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旗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全旗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按权限负责全旗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旗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六)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意见。负责旗本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负责旗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统一管理和协调旗林业和草原局。
(二十)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单位机构情况及人员构成。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地理信息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修复股5个股室,派驻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苏木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3个二级事业单位。
2021年,本单位实有人数125名,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0名,在职事业人员 65名,在职合同人员50名,该类人员为地方聘用制合同人员。
三、2021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度我局预算收入共计2548.2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73.73万元,政府性基金1174.5万元。支出共计2548.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9.2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7.08万元,专项经费910.45万元。
专项经费预算910.45万元具体如下:
1.绿色矿上评估工作费用20万元。
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编制项目费180万元。
3.金土网络维护项目费用50万元。
4.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费用100万元。
5.国土年度更新调查项目费用50万元。
6.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项目费用20万元。
7.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费用104万元。
8.律师咨询服务费用32万元。
9.补充制定征地补偿标准项目费用8.5万元。
10.多规合一项目费用30万元。
11.权籍数据整合汇总项目费用10万元。
12.“四城通办”“一网通办”“内网外迁”项目费用63万元。
13.信息网络运营维护费用8万元。
14.林权、草原证办证测绘费60万元。
15.煤炭领域评估费用130万元。
16.养老保险单位部分5.445739万元。
17.采煤沉陷区认定调查工作费用39.5万元。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