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批复
规划事项的请示
乌审旗人民政府:
根据《乌审旗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纪要》(规委会纪要〔2021〕3号)精神,以下项目已经旗规委会审议通过,现申请旗政府予以批复执行:
一、项目选址事宜(10项)
(一)同意中石化内蒙古鄂尔多斯风电光伏制氢(风电光伏场地)项目选址。项目位于乌审召镇布日都嘎查,总占地1041.48公顷,其中:光伏发电基地占地1036.75公顷,风力发电基地占地1.73公顷,升压站建设占地3公顷。
(二)同意中石化内蒙古鄂尔多斯风电光伏制氢(制氢场地)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图克工业项目区纬三路北、经一路东纬四路南、乌葫公路西,总用地面积30公顷。
(三)同意图克镇达汉庙嘎查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图克镇达汉庙嘎查塔布岱社,总占地面积0.9657公顷。
(四)同意图克镇沙日嘎毛日村乡村振兴养殖园区建设项目选址。项目位于沙日嘎毛日村五社,总占地面积8.6128公顷。
(五)同意图克镇沙日嘎毛日村呼吉尔特村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呼吉尔特村五社,总占地面积5.3948公顷。
(六)同意图克镇呼吉尔特村乡村振兴集中居民点(矿区移民)建设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呼吉尔特村七社,总占地面积13.333公顷。
(七)同意图克镇呼吉尔特村新农村集中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呼吉尔特村七社,总占地面积10公顷。
(八)同意乌审旗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机械租赁维修市场建设项目选址。项目位于达布察克路延伸线北、嘎大线东,项目总占地面积10.7公顷。
(九)同意中天合创葫芦素煤矿煤矸石覆岩离层注浆充填绿色开采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图克镇葫芦素村、图呼勒岱嘎查,总占地面积6.3公顷。
(十)同意中天合创沉陷区生态治理300MW光伏发电示范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图克镇葫芦素村、图呼勒岱嘎查,总占地面积685公顷,其中,升压站及进站道用地面积1.5公顷。
二、规划成果审核事宜(5项)
(一)同意《乌审旗无定河镇城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修改方案。
(二)同意《乌审旗无定河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5年)》修改方案。
(三)同意乌审召镇毛乌素沙漠生态治理旅游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将原容积率1.0调整为1.44,建筑密度30%调整为61%。
(四)同意鄂尔多斯市天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建商业楼设计方案,总用地面积64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07.28平方米,容积率0.71,建筑密度17.78·%,建筑高度16米,绿化率25%。
(五)同意鄂尔多斯市跃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朔方学府小区设计方案,总用地面积62393,总建筑面积99087.51平方米,容积率1.588,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27.7米,绿化率35%,停车位996辆。
三、其他审核事宜(2项)
(一)同意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搬迁东门口周边肇事等涉案车辆事宜,统一搬迁到被物流园区张志飞等13户搬迁房屋东北角路东政府征收空地内集中存放管理,总占地面积40亩。要按程序办理林草等相关手续,并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同意万力小区容积率1.4调整为1.43,建筑密度25%调整为46%。
请旗人民政府予以复审批复。
附件:《乌审旗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纪要》(规委会纪要〔2021〕3号)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