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保障我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相关规定,我局拟以划拨方式供应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如下:
宗地一:地块编号为2021100号,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力德苏木陶尔庙嘎查 ,规划用地面积427796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42779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机场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乌审旗铁路民航建设办公室,拟建设项目名称为内蒙古乌审旗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通用机场项目立项(代可研)报告的批复》(内发改铁航字〔2020〕837号)文件批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第六条“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第(十八)款民用机场设施用地第9项训练机场、通用航空机场、公共航运机场中的通用航空业务配套设施”之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以上请示妥否,请予批复。
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
见书》(用字第150000202000032号)复印件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