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保障我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相关规定,我局拟以划拨方式供应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如下:
宗地一:地块编号为2021154号,位于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毛乌素沙漠治理产业化示范基地规三路,规划用地面积62857.283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6285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道路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拟建设项目名称为沙产业基地规三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沙产业基地规三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已经《乌审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沙产业基地规三路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发〔2017〕133号)文件批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第六条“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第(十六)款公路交通设施用地第1项:公路线路、桥梁、交叉工程、隧道和渡口”之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宗地二:地块编号为2020204号,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神水台村,规划用地面积472089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47208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拟建设项目名称为长庆苏里格第六天然气处理厂及第五天然气净化厂建设项目,已经《国家能源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2012年油气开发产能建设项目》(国能油气〔2012〕233号)文件批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第六条“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第(十一)款石油天然气设施用地第2项:油(气、汽、水)计量站、转接站、增压站、热采站、处理厂(站)、联合站、注水(气、汽、化学助剂)站、配气(水)站、原油(气)库、海上油汽陆上终端”之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以上请示妥否,请予批复。
附件: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1.用字第150626202103010号
2.用字第150626202100004号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