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基层自然资源所:
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自治区、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按照《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鄂党办发〔2021〕4 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9〕47 号)和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乌党办发〔2021〕37 号)文件精神,结合自然资源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对标《乌审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对标国内、省内最好水平,努力打造最优的营商环境,为加快推进乌审旗高质量绿色乌审发展做贡献。
二、 机构组织
为更快更好的落实推动《乌审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我局决定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文斌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子国 局党组成员
呼庆特古斯 局党组成员
张景武 局党组成员
马 健 局党组成员
沙楚日勒图 局党组成员
乌云斯仁 局党组成员
张晓东 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子阳 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谷青玺 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佘丽霞 政策法规股股长
方彦峰 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冯 慧 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 慧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股长
魏文彧 征地股股长
苏日古 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
李云霞 地理信息股股长
王梅生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股股长
王 磊 国土空间规划股股长
樊景川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股长
杨 波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股长
杜志强 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白利军 城镇规划股股长
苏龙高娃 村镇规划股股长
孟克额尔德木图 行政审批中心主任
杜小烨 档案管理室主任
崔 巍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所长
额尔德尼特古斯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宁 毕 苏力德自然资源所所长
谢文杰 图克自然资源所所长
樊晓龙 无定河自然资源所所长
斯庆额斯尼乐 乌审召自然资源所所长
周建国 乌兰陶勒盖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永利 嘎鲁图自然资源所所长
三、重点任务
(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工作方面
1.提升建筑施工许可办理效率。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审“一
站式”服务,通过集中统一办公、加强部门联动,“管家”式全程领办、代办、帮办。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深化“一张蓝图”,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在建设工程项目涉及规划、土地、房产、绿化、人防、消防等行政审批的测绘服务领域全面推行“多测合一”。建立协调统一的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标准体系,实施“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行政审批中心、城镇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国土空间规划股、用途管制股、开发利用与保护股、地理信息股)
2.精简建筑施工许可办理流程。研究制定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简易审批程序,从投资备案到竣工验收,再到产权登记和水电气接入的全流程简易审批程序。企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75 个工作日内,简易低风险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 12 个工作日内。(行政审批中心、城镇规划股、村镇规划股、用途管制股、开发利用与保护股、不动产登记中心)
3.降低建筑工程许可费用。推行企业投资筒易低风险项目联合测绘和政府购买服务,降低企业测绘费用。探索将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土地出让成本等多种方式,降低企业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费用。(行政审批中心、城镇规划股、村镇规划股)
(二)获得电力工作方面
1.提高办电便利度。实施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企业开办、不动产产权变更过程中,获取客户用电需求,开展相关业扩服务、电表更名过户业务,实现业务联办。(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市政设施接入服务工作方面
1.提升市政设施接入效率。按照国务院和住建部要求,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的报装实行网上“一站式”服务,报装和接入全过程及相关信息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将市政公用服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实现统一收件、出件的前提下,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份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一是将燃气、供热、供水报装接入环节优化为申请受理、合同签订、现场查勘及方案确定、工程施工、工程验收接入5 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 7 个工作日。二是将通信办理环节优化为资源核查、合同签订、开通电路、起租 4 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 6 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中心)
2.降低市政设施成本费用。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及行业发展需要、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公用事业服务价格,优化市政公用企业的营商环境,有效降低建设项目公用报装接入成本,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行政审批中心、城镇规划股、村镇规划股、用途管制股、开发利用与保护股)
3.强化措施保障。配合推动建立完善全流程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系统平台。推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市政公用项目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共享。 将市政企业外线工程施工一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所涉及的容缺、承诺清单,实现外线工程的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中心、城镇规划股、村镇规划股、用途管制股、开发利用与保护股)
(四)登记财产工作方面
1.全面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对不动产交易、税收征缴、登记业务所需材料再梳理,按照不缺、不漏、从简的原则,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和办理流程图并对外公布,实行由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分类审核,并联办理,集中服务”,各部门要对各自事权设置、流程设置、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分别存档,按需查询。(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室)
2.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减成本要求,一律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必要环节,抵押登记压缩到 3 个工作日,其他一般登记压缩到 5 个工作日,查封、注销、异议登记即时办结。继承登记中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推行告知承诺方式,减少不动产登记时所需的申请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
3.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利用身份认证(含人脸识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技术支撑,推动信息共享互认,实现不动产登记“呼包鄂乌”四城通办和鄂尔多斯市“全市一网通办”统一接入,利用互联网、 大数据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媒体终端在线上开展登记咨询、申请、查询、缴费、预约等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运行,不受登记地和不动产所在地限制。(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室)
(五)纳税工作方面
减少缴纳税费次数。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通过“线上宣传、线下教授”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 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强部门合作,实现网签合同备案、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确保纳税人办理不动产交易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进一步便利办税缴费。(不动产登记中心)
(六)政务服务工作方面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全部事项“应进必进”。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在权力清单基础上,逐项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服务对象、事项类别等要素,制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办理流程各环节和各环节要素信息需要调整的要及时更新完善。充分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中心、城镇规划股、村镇规划股、用途管制股、开发利用与保护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执法监察大队)
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行“一网办”服务。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精细化、标准化梳理,提升网办能力,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全部做到网上全程可办。 推行“帮您办”服务。牵头推进落实会商预审制度,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台账,对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进服务,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同时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市通办”“一证(照) 通”改革,持续深化“一窗综合受理”模式,实现进驻事项综窗受理率 100%。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好差评”,方便企业群众对服务态度、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综合评价,压实服务责任,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中心、城镇规划股、村镇规划股、用途管制股、开发利用与保护股、开发利用与保护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执法监察大队、国土空间规划服务)
3.推进数据引领政务建设。一是围绕大数据共享共融,以标准化为抓手、智能化为引领、创新化为动力,按照集约化、规范化要求打造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二是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以需求促共享,加快推动各部门数据资源向市级公共信息平台汇聚,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扎实做好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认领与数据资源挂接工作,逐步实现各类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互联互通。三是加快研究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分级,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建立大数据安全应急机制,降低数据共享安全风险,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融合发展、安全发展。(行政审批中心、城镇规划股、村镇规划股、用途管制股、开发利用与保护股、开发利用与保护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执法监察大队、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局各相关责任科室(二级单位、所)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举措,切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按照“一项工作一名局领导负总责、相关科室(二级单位、所)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模式,将工作职责压实到人、到岗,逐项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2.开展专项活动。开展大调研活动。每季度聚焦 1 至 2 个主题,围绕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等方面,广泛开展调研、走访、座谈,主动对标国内、省内最好水平,形成更多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开展业务能力大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加大对窗口一线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强化业务指导,提升系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讲好创优故事。
3.加强督办考核。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暗访、督查、排名机制,将暗访督查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考评依据。局每季度听取各科室(二级单位、所)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报,年终进行总结。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4.营造良好氛围。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置、回应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作用,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工作闭环。定期组织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开展针对性帮扶、整改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