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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054 分  类:自然资源、能源;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2022年05月13日 名  称:关于有偿收回嘎鲁图镇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文  号:乌自然资字〔2022〕235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乌审旗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收回嘎鲁图镇十一...

关于有偿收回嘎鲁图镇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2-05-13   分享:   

乌审旗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收回嘎鲁图镇十一宗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有资质的土地评估公司评估及我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定本方案。

一、郭成祥宗地面积20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拟定补偿单价为438元/平方米,补偿金额共计8.76万元

二、李云霞宗地面积25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拟定补偿单价为438元/平方米,补偿金额共计10.95万元

三、冯子贤宗地面积20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拟定补偿单价为438元/平方米,补偿金额共计8.76万元

四、王耀国宗地面积20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拟定补偿单价为438元/平方米,补偿金额共计8.76万元

五、贾振国宗地面积20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拟定补偿单价为438元/平方米,补偿金额共计8.76万元

六、李奎山宗地面积20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拟定补偿单价为438元/平方米,补偿金额共计8.76万元

七、吴候祥宗地面积20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拟定补偿单价为438元/平方米,补偿金额共计8.76万元

八、李双林宗地面积20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拟定补偿单价为438元/平方米,补偿金额共计8.76万元

九、樊世有宗地面积20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拟定补偿单价为438元/平方米,补偿金额共计8.76万元

十、麻永刚宗地面积20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拟定补偿单价为438元/平方米,补偿金额共计8.76万元

十一、张崇英宗地面积20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拟定补偿单价为438元/平方米,补偿金额共计8.76万元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3日

 

 

文件下载:乌自然资字〔2022〕235号(关于有偿收回嘎鲁图镇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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