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
为切实保障我旗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规定,我局拟供应三宗集体建设用地,具体宗地情况如下。
宗地一:地块编号为2022023号,位于无定河镇排子湾村,规划用地面积1575平方米,拟供应面积157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公益事业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排子湾村民委员会,拟建设项目名称为乌审旗无定河镇排子湾村生活用纸项目,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203-150626-04-01-407400号)文件批复,该建设项目用地在乌审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拟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式予以供地。
宗地二:地块编号为2022024号,位于无定河镇小石砭村,规划用地面积2100平方米,拟供应面积21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公益事业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小石砭村民委员会,拟建设项目名称为无定河镇小石砭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109-150626-04-01-328526号)文件批复,该建设项目用地在乌审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拟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式予以供地。
宗地三:地块编号为2022025号,位于无定河镇萨拉乌苏村,规划用地面积6960平方米,拟供应面积69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公益事业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萨拉乌苏村民委员会,拟建设项目名称为乌审旗众兴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020-150626-59-03-023983号)文件批复,该建设项目用地在乌审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拟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式予以供地。
妥否,请批示。
附件:1.《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
(项目代码:2203-150626-04-01-407400号)
2.《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
(项目代码:2109-150626-04-01-328526号)
3.《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
(项目代码:2020-150626-59-03-023983号)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