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
2月22日,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坍塌,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51人失联,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即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内自然资电发〔2023〕5号)精神,结合《王莉霞主席、黄志强副主席在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上的批示》要求,根据《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立即开展全旗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基层自然资源所一定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折不扣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整治工作。要深刻吸取阿拉善盟煤矿大面积坍塌事故教训,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和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全旗自然资源系统各单位要统筹做好安全与发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亲自上手,认真组织,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得丝毫侥幸马虎,确保自然资源领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全面落实大排查大整治
各基层自然资源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苏木镇人民政府平安建设办要求,从即日起立刻组织对我旗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各类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确保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重点排查矿山是否存在超层越界、无证勘查开采、以整治修复等名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矿山采坑是否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进行复垦治理;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方案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地质灾害隐患是否排查到位,是否建立联合预警机制,对排查的隐患点是否监测预警到位;地质勘查、测绘行业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重点抽查,包片督导
分管领导分别带队领成立2个检查督察小组,立即对我旗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对全旗范围内无证勘察开采、矿山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以整治修复等名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对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方案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生产的抽查和督导,全旗范围内地质勘查行业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抽查和督导;对地质灾害隐患是否排查到位,是否建立联合预警机制,对排查的隐患点是否监测预警到位等方面的抽查和督导,矿山土地复垦是否符合要求方面的抽查和督导;对全旗范围内测绘行业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抽查和督导。
五、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有力应对事故灾害
基层自然资源所要严格落实所长成员24小时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妥善应对、科学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隐患整改,切实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查实、查准、查清,建立安全生产排查台账。针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行立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对照时间节点组织验收。
(二)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七、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景武 局长
副组长:呼庆特古斯 局党组成员
沙楚日勒图 局党组成员
李子阳 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冯 慧 综合办公室主任
方彦峰 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张 慧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股长
苏日古 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
李云霞 地理信息股股长
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全旗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整体统筹协调安排工作,成员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工作,尤其是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要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我旗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意识,严查彻整全旗自然资源领域各类安全隐患,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负责上传下达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