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审旗林长1号令》及《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禁牧休牧和禁垦的通告》(乌政发〔2022〕19号)的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做好禁牧禁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禁牧、禁垦工作
按照《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旗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乌审旗林草局林草资源管理办公室自2022年4月1日起,对各镇禁牧、禁垦工作开展禁牧、禁垦工作督查,在督查工作中发现,各镇仍然存在林草地放牧现象,建议各镇要充分认识当前禁牧禁垦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制度,针对被通报偷牧区域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禁牧长效机制,开展禁牧禁垦专项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宣传禁牧禁垦政策,让广大群众提高维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防止偷牧行为再次发生,巩固全旗生态环境建设成果不受破坏。
二、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乌审旗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处于较高至高火险区域内,请各镇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科学防火”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方针,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狠抓火源管理,加强火险预警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防火各项措施,将防扑火骨干力量部署到防火第一线,时刻保持备战状态,全力做好防扑火应急处置。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媒体,营造氛围,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清明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文明祭扫、安全祭扫等相关规定,倡导广大农牧民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
乌审旗林长制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