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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211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内蒙古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19日 名  称:关于内蒙古毛乌素沙地柏自治区级自然 保护区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文  号:便函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文件要求,现将优化整合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内蒙...

关于内蒙古毛乌素沙地柏自治区级自然 保护区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9   分享:   

 

 

根据《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文件要求,现将优化整合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内蒙古毛乌素沙地柏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毛乌素沙地腹部,保护区分为四块:位于图克镇和乌兰陶勒盖镇的图克管护区,位于苏力德苏木的陶利管护区,位于苏力德苏木和无定河镇的毛布拉格管护区、纳林河西沙管护区。地理坐标:东经108°39′33.92"-109°19′59.18",北纬38°3′0.34"-39°3′24.37"。保护区批复总面积为46600公顷,其中核心区11522.53公顷,缓冲区6660.68公顷,实验区28416.79公顷。勘界后总面积为46443.37公顷,其中核心区11475.87公顷,缓冲区6685.27公顷,实验区28282.23公顷。整合优化后总面积为46549.89公顷,其中一般控制区28370.45公顷,核心保护区18179.44公顷。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有关空间矛盾冲突处理规则的补充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有关要求,为妥善解决保护区范围内集中村庄、城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等交叉重叠冲突历史遗留问题,按照调整规则,对保护区进行了优化调整,原勘界后总面积为46443.37公顷,调整后总面积为46549.89公顷,总面积调出10067.84公顷,调入10174.35公顷。本次优化整合调出图斑共26块,其中:涉及集中村庄12块,面积为5129.9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4块,面积为396.87公顷;人工商品林1块,面积为1180.5公顷;其他原因9块,面积为3360.51公顷。调入图斑共9块,其中:图克管护区5块,面积为1219.6公顷;陶利管护区2块,面积为8335.86公顷;毛布拉格管护区1块,面积为436.29公顷;纳林河西沙管护区1块,面积为182.6公顷。

现将整合优化成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反馈内蒙古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9-2023年3月25

电话(传真):0477—7581307  

电子邮箱:nmgmwssdb@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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