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报告。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察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10个细化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乌审旗林草局分别于8月22日召开党组会议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吕琪任组长的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落实旗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统筹和督查等,并讨论制定整改方案,9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二)责任落实方面:细化了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班子成员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巡察组提出的要求,明确林草局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走过场。具体经办人就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监督检查方面:坚持教育引导和科学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管控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用好巡察成果,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向纵深推进,“五个大起底”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不够全面
1.主动肩负五大任务政治责任、带头抓落实情况
(1)履行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不全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缺少绿色发展方向高质量发展和“双碳”论述的深入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第一议题”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干部例会学习等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已进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二是在学习内容上,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方向等高质量发展和“双碳”论述等内容加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旗林草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讨学习会,并邀请旗委宣传部进行旁听,共完成研讨学习4次。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3次,邀请专家老师授课2次,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6次,赴奈曼旗、敖汉旗考察学习1次,林草局干部“学习强国”均分稳居全旗机关单位前五名。四是已通过旗委政府审核印发《乌审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打赢荒漠化综合防治黄河“几字弯”毛乌素沙地歼灭战实施方案》、防沙治沙作战图,自歼灭战启动以来,完成毛乌素沙地下风口阻沙带治理6.2万亩。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情况
(2)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不到位。一是禁牧休牧工作有松劲。实地踏查中发现全旗范围内在休牧期仍有偷牧现象存在。二是偷牧现象时有发生。2022年5月9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嘎鲁图镇牧民偷牧,2022年4月3日乌林长办发〔2022〕6号通报苏办德苏木存在偷牧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制度,并按照《乌审旗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苏木镇、嘎查村农牧民做好休牧期间饲草料调购、储备工作,从根源上减少偷牧行为出现。二是对执行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制度的履行情况,和超载预警区和违规放牧敏感区核查处置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并向上级进行汇报。三是与六苏木镇签订2023年禁牧禁垦和草畜平衡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责任,常态化开展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制度、林草资源保护相关知识以及业务培训活动。四是林长制办公室严格落实旗对苏木镇实绩考核要求,对执行禁休牧工作不实的苏木镇下达工作通知5次。五是为压实林长工作责任和“一长两员”责任,已制定并印发《乌审旗森林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试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落实生态支撑服务能力不足。一是部分植树造林项目工程未按要求实施。2021年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种植的樟子松部分地块成活率低。二是林草资源保护有欠缺。非法毁林毁草现象仍有发生,2023年国家林草局下发第一期森林督查遥感影像变化图斑,经核查,疑似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项目4项,面积0.9572公顷。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4000亩验收不合格的小班,通过督促施工方选用壮苗按原设计全部完成补植补造任务,已全部验收合格。二是已完善《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印发。三是对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地块,向施工方下达整改通知3份。四是2023年国家林草局下发第一期森林督查遥感影像变化图斑中4个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项目,移交乌审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截至目前已完成对4个违规违法使用林地项目涉及企业下达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23.600517万元,已完成闭环处理;五是制定并印发《乌审旗森林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生态护林护草员队伍建设、管理和考核,认真落实“一长两员”日常巡护制度,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智慧林草云平台成效转化,利用平台进行对比分析,获取疑似变化图斑;六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截至目前已抽查6项目,未发现违法用地现象。七是邀请长庆油气田各厂负责人到林草局对规范征用使用林草地草原事项进行强调,进一步提升林草地资源管理保护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落实森林草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有差距。一是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建设有欠缺。各林业场站营房、办公用房有墙皮脱落、电线老化、飞线等现象,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通道、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滞后。二是森林草原防火处置保障能力不足。未建立符合人数要求的森林草原专业防护巡护队伍(要求50人以上,实际只有11人)、未配备营房等配套设施。
整改情况:一是对乌审旗国有无定河林场河南苗圃线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完成办公用房墙面装修等工作。二是在乌兰陶勒盖治沙站管护道路年久失修,路面多处破损,硬化管护房前地段,修补红泥砂石路4500米。三是已审核印发《乌审旗森林草原防火巡护专业队伍建设方案》,已完成乌审旗森林草原防火巡护专业队50名工作队员招聘工作。四是“绿色乌审 智慧林草”云平台防火管理系统,平台已搭建完成,正在采购监控摄像头等设备逐步对平台软硬件进行升级,以提升林草资源保护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情况
(5)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意识不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实。部分清单内容不切实际与单位工作联系不紧密,2016年、2017年网络舆情防控处置化解工作方案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部署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2次,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学习大会集中学习国家安全工作方面内容3次。二是已按照林草局主责主业重新修订《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三是按照上级部门关于网络舆情防控处置要求,结合林草局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已制定《乌审旗林草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汇报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情况
(6)推进饲草产业发展有差距。一是天然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提升缓慢。2023年市林业和草原局下达旗林业和草原局中重度天然草原退化区、油蒿类草原修复项目10.5万亩,截至6月20日,落实7.5万亩,仍有3万亩未落实。二是草原植被恢复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下沉了解发现,部分项目围封、灌溉等配套设施不到位,项目区内种植的饲用灌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部完成10.5万亩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并完成验收。二是已向市林草局报告乌审旗毛乌素沙地治理困难清单,其中申请增加生态建设项目亩投资标准,用于配套设施建设,适时跟进补水等措施确保成活率。三是完成制定并印发《乌审旗森林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加强管护员培训考核工作,确保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情况
(7)优化营商环境有欠缺。一是主动为重点项目建设林草地审批服务意识不强。在征占用林草地报批方面,主动与企业对接不够。二是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不严格,靠前服务意识不强。导致在审批过程中企业存在申报材料要素不齐全、内容不完整、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有效解决群众诉求方面有差距。2022年“接诉即办”综合得分在全旗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在乌审政务公众号将林草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流程图公布,并向用地单位发放《致使用林地草地项目建设单位的一封信》,方便办理林草地手续企业了解办事流程。二是开展“林草行、林距离、优环境”服务企业行动,由市旗两级林草局联合成立服务组,下沉企业对接各类用地手续办理。三是组织开展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业务培训1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支撑讲解培训1次。四是截至目前,共接收信访案件1件,排查解决1件,接收12345热线84条,已办结84条,办结满意率100%,下半年以来接诉即办工作受表扬2次。五是旗林草局与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协调配合旗公安局、检察院在无定河镇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地案件,近百名农牧民群众参与现场旁听,极大程度上对毁林毁草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不够深入
1.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精神、市实施方案情况
(8)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不足。一是实践教育阵地宣传用语不规范。阵地中出现“平等团结互助民族区域自治”标语字样,应该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二是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应急预案不健全。以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应急预案替代涉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阵地中“平等、团结、互助、民族区域自治”字样替换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对林草局宣传长廊内容进行自查未发现宣传内容错误。二是通过邀请旗委宣传部新闻室主任吴茜讲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进行主题培训,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知识测试。三是积极配合各大媒体对乌审旗林草工作实践中的工作亮点、先进模范宣传报道工作,搜集撰写宝日勒岱、乌云斯琴13姐妹、吉日嘎拉图等治沙英雄事迹,同时2023年乌审旗林长制工作被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光明日报》对毛乌素沙地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中心的成立头版报道,为推动我旗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作出了贡献。四是对照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林草领域的涉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已制定完善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应急预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情况
(9)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不深入。审核把关不严。乌林草字〔2020〕156、426号文件与乌林草字〔2022〕235、426号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总结,文件日期一致、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学习宣传1次,在国庆节前夕与民族干部共同祝福祖国活动1次。二是七月份林草局在无定河镇开展了一次民族团结进步林共育共建活动。三是已制定完善《林草局文件审核签发制度》,做好出文审核审批,及时更新收发文登记台账。四是党组成员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压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推进“五个大起底”不够细致
落实“五个大起底”任务总体情况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0)对“五个大起底”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一是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有欠缺,林草手续办理缓慢。二是长效机制不健全。人工种草定位补贴等项目,管当下、利长远工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全旗涉及征占用林草地的待批起底项目99个,均已办结销号。二是为加快全旗重点项目林草地审批手续办理进度,10月旗林草局局长吕琪到自治区林草局资源处、草监处协调对接卓正煤化工等重点项目手续办理进度。三是适时通过发函、电话和发放办理指南等多种形式告知项目业主应履行的程序和准备的材料,责成专人进行领办、督办,全程跟踪服务,加快办理审核报批手续。四是已向各苏木镇下发通知,全面统计调查全旗优质牧草种植情况,促进草畜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五是已配合农牧局完成饲草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全旗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草产业发展,确保粮改饲工作有效实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旗林草局将继续按照旗委巡察整改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林草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党内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7581991;电子邮箱:wsqlyjbgs@163.com。
中共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