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我旗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建设步伐,引导农牧民发展设施瓜果蔬菜种植,按照2020年乌审旗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发展设施农业500亩的任务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细化任务目标,结合全旗设施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面积及建设标准
计划在无定河镇实施100亩,苏力德苏木实施100亩,嘎鲁图镇实施50亩,乌兰陶勒盖镇实施30亩,图克镇实施120亩,乌审召镇实施100亩。全旗共实施500亩。
1.结构要求及材料规格:圆拱形,双层花架,横拉筋不少于3道,横拉筋钢筋粗度:大于14mm;双层花架上弦、下弦间距:最高处不低于25㎝,侧面不低于15㎝;上弦钢管粗度:内径6分管以上,钢管壁厚度:大于1.8mm;下弦钢筋大于8mm;钢架间距:不大于1米。此标准为最低建设标准,如有其他新型建设材料经相关专家认定予以验收。
2.面积标准:单户年内新建塑料大棚面积不低于一亩。
二、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发放方式
1.补贴标准:每亩补贴5000元。
2.补贴资金发放方式:两年完成补贴(即第一年从具体可种植时间起自本年度9月份后大棚内还种植瓜果蔬菜的每亩给予50%的补贴,第二年5月20日前大棚内已种瓜果植蔬菜的补贴剩余50%),对已全部建成的塑料大棚并种植瓜果蔬菜后,各苏木镇自行组织验收(2020年8月30日前),将验收结果以正式文件报旗农牧局后,旗农牧局负责抽查,每个苏木镇抽查比例不少于50%,审核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
三、申报程序
项目建设按照户申请、村认定、镇批准的程序进行,建设地块必须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认定的合法性地块建设,坚决杜绝在非法地块建设。
四、建设期限
2020年5月6日—2020年10月31日。
五、塑料大棚管理
塑料大棚建成后只能用于瓜果蔬菜等生产,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变卖大棚钢架,大棚钢架嘎查村负责管理,苏木镇负责监管。
以上建设地点及分配面积为暂定面积,最终根据各苏木镇实际实施和验收情况执行(在苏木镇计划面积内调配),但总面积和补贴标准不变。
六、组织机构
为了顺利推进乌审旗塑料大棚建设补贴方案的实施,实行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级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成立塑料大棚建设专项工作推进组。
组 长:阿拉腾乌鲁斯 乌审旗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谢文诚 乌审旗农牧局副局长
冯子贤 乌审旗旗农牧局总工程师
成 员:边 东 嘎鲁图镇副镇长
阿拉腾仓 乌兰陶勒盖镇副镇长
冯殿忠 无定河镇副镇长
满都拉 图克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满 达 苏力德苏木副苏木长
宝音图 乌审召镇副镇长
谷世军 乌审旗农牧局现农办主任
吕荣亮 乌审旗农牧局推广站站长
专项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旗塑料大棚建设专项工作推进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谷世军同志兼任。
附件1:乌审旗2020年新建塑料大棚登记表
附件2:乌审旗2020年新建塑料大棚申请审批表
乌审旗农牧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2:乌审旗2020年新建塑料大棚申请审批表.xls